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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选择·控制——佛山城市入口景观规划优化策略

作者:余柏椿 来源:《规划师》2005(11):28-33 时间:2007-07-01 点击: 上传:paya


  (2)“无选择”“静态”的成果。

  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成果的形式往往都是一套漂亮的图纸和图册,具体说是一套没有选择的静态的具象图式成果。比如街道景观规划设计,通常是在一条数百米或几公里长的街道中,将所有景观尤其是建筑景观都非常具体地“肯定”在“街景立面”中。与此相同的有滨水区景观规划设计、城市入口景观规划设计、城市道路交叉口地段景观规划设计等。毫无疑问,这样的景观规划设计成果只能是“振奋人心”的“宣传”品,然而要不走样地实施这样的景观方案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其理由很简单,这种成果既不符合景观动态生成的客观规律,也不符合景观审美标准多样性要求,更不利于规划成果的实施管理。就街道景观而言,其一,不能保证道路两侧的用地性质在景观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发生改变,一旦改变,建筑的功能性质随之改变,则建筑景观就要发生改变;其二,景观师或规划师形成的群体建筑的景观审美价值只能体现在整体组合效应上,而不能取代由建筑师创作的单体建筑景观审美价值,即便建筑师参与了街道景观规划设计,其作品也不能取代实施中由业主委托的其他建筑师的实际作品;其三,作为城市建设系统的子系统,城市景观建设的可变性和复杂性不亚于其他建设。城市景观建设管理的中心任务是把握景观整体效应,包括轮廓线、形体组合、风格、色彩、材料、重点或标志景观及由这些审美元素共同表达的审美特质等。其管理依据自然应该是能够把握这些要素的属于控制性的景观规划设计成果,而不是不能适应变化、没有可选择性的实施性成果。

  以上分析的景观规划设计“三非”(非系统、非选择、非控制性)模式和成果是当前景观规划设计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2、佛山市入口景观规划设计“三优”策略

  2002年末,国务院批准了佛山市的行政区划调整,撤消了其原代管的四个县级市及原佛山市城区和石湾区,成立了行政统一的大佛山市。在经营城市的理念下,为提升大佛山城市形象,新佛山市委、市政府要求对佛山城市入口进行景观整治和创新设计。大佛山市共有28个城市出入口,作为试点,佛山市建设局委托笔者主持两个入口(五牙口、谢边)的景观规划设计。针对景观规划设计“三非”问题,为提高佛山市入口景观规划设计的质量和可操作性,规划从28个城市入口景观系统优化的角度,实践解决“三非”问题的方法,实施了规划对象的“系统”优化、“选择”优化和“控制”优化的“三优”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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