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代城市景观规划管理探析
作者:刘绍强 来源:景观中国 时间:2007-05-02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2、我国城市景观规划管理现状
2.1 迟到的学科理论
景观专业涉及的学科范围广泛,它融合了社会行为学、生态学、人类文化学、建筑学、环境艺术学、心理学等众多学科的理论,并且相互交叉渗透。西方设计思潮大体经历了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和正在讨论的新现代主义的过程,其中还包括风格派、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等各种流派,呈现出一种纷纭复杂的现象。目前全球化的环境与能源危机使得设计回归功能与理性本体,并关注生态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在中国,作为一门现代学科,景观设计学足足迟到了近一个世纪,景观专业明显落后于西方国家。过去长期停滞不前,从事景观设计的所谓景观设计师也仅限于风景园林、环境艺术、建筑学等半路出家的人员,符合专业要求的设计、施工力量远远不足,城市的景观环境建设迟缓滞后,这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实。
2.2 模糊的控制依据
在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景观控制的主要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为下阶段的设计提供整体的控制依据,其主要内容是指标体系,包括指令性的和引导性的,控制内容主要是建筑密度、高度以及容积率,还包括建筑形式、色彩、风格等城市景观方面的要求。有了控制性详规,就将有关城市形态的研究纳入控制之中,对城市景观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目前我们的控制性详规往往只注重指令性指标(而且对指令性指标的科学依据还不充分),而忽略了指导性指标,恰恰是这些指导性指标对城市景观的控制起关键作用。
我们的规划管理者,在依据控制性详规设定规划条件和审定设计方案的过程中,设计师的水平、管理者的素质水平和喜好往往决定着设计方案的最终命运,这时我们的控制依据便显得苍白无力了。况且,城市景观包含复杂多变的要素和丰富深刻的内涵,是一个动态连续的不断实践的过程,单凭几个数字指标的控制远远不能达到我们对城市景观的要求。
2.3 薄弱的景观规划管理
我们的城市规划管理者好像还没有对这突如其来得新生事物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对于城市景观规划大多处于被动的“后补式”管理,而我们这些景观实施的主体要么是追求经济利益的城市开发商(多是招商引资的上帝),要么是好大喜功、酷爱形象工程的地方政府,且不说管理者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如何,单就管理的对象而言,我们的管理者就显得如此得微弱了。目前,我们对城市景观专项规划的研究还刚起步,以城市景观构成为目的的控制规划远为普及实施,急需我们从景观的角度来全面分析和设计我们的城市,制定我们的城市规划,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景观环境。
2.4 扭曲的城市景观建设
时下,中国大地上的"城市美化",更确切地说是"城市化妆"运动,风起云涌。建大广场,修宽马路,做雕塑,搞喷泉,席卷大江南北,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种城市"化妆"所带来的问题,不言而喻:浪费了大量的宝贵的资金,丧失了城市的特色,却没有解决城市根本的问题:空气污浊,水体污染,生态平衡破坏等等。考察一下国际城市设计和建设史,就会发现,西方国家早在100年前就已经历过同样的城市化过程和同样的"城市美化"运动,而留下了沉痛的教训。特别是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美国的"城市美化运动",尽管被后来不明者所不断效仿,却早已成为美国城市规划和设计史上的一块伤痂,不时被西方学者揭开,以告诫世人,从中吸取教训,当今中国的城市"美化"却在重蹈覆辙。我们必须明白:"城市美化"是城市发展中的一个阶段,早已被更科学的理论所代替。
3、国外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控制方式研究
3.1 控制体制
欧洲大多数国家的城市设计控制采取类似区划的规划控制体制,即在法定的规划中,除了区划控制的通常指标外,还包括特定的设计控制要求。在设计控制要求中,地方规划部门往往还配置了引导性的设计指南,对各项设计要求进行解说,并对可能采取的对策进行示例,使开发者和设计者更好的理解设计控制的内容。
3.2 协商机制
欧洲国家的共同特点是,在明确的法定设计控制要求下,除了详尽的设计手册引导,还要在开发商和地方规划当局之间建立协商机制。即在建造申请符合规划,但设计方案存在不完美之处时,就需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将有助于业主和建筑师认识到建造计划对公共领域、基地外观、甚至整个城镇造成的影响,以便进一步提高设计品质。
3.3 设立专家顾问机构
大多数的欧洲国家都有专门的专家顾问机构(如荷兰有独立的专家组成的设计控制委员会)负责对相关规划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改进建议。专家顾问包括环境设计领域的专家、建筑师和一些外行,但委员会的成员不能隶属于批准建造许可的市长和议员。在德国,许多市镇当局还设置了美学委员会,其成员包括规划、建造管理和纪念建筑保护部门、地方规划师协会和建筑师协会的设计专业人员、独立的规划师和非专业人士,他们的工作是义务性的。而在法国,设计控制中最有权利的是国家建筑师(ABF),ABF是具备职业建筑师素质的专业公务员,他们掌握建造申请方案的美学判断,提出修改要求,或者否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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