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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艺术的名义试论景观设计创新

作者:廖生安 杨柳 来源:《中国建筑装饰装修》2006(03):220-225 时间:2007-05-13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


  一、 坚持大美术(艺术)观念:

  大美术包含所有美术领域,它区别于传统的小美术观念。从深层次讲,大美术的内涵是一种美术文化的性质。美术不只是单纯的专业技能和技巧的一技之长,而是应涉及更为广泛的美术文化,是通过美术对人文精神的寻思和终极追求。长期以来,人们谈论起美术,就联想起国画、油画、雕塑这类纯艺术,甚至“画画、雕塑”成为美术的代名词,认为工艺美术等实用美术是低人一等的,是没有艺术细胞的人所从事的。也把建筑、景观、室内设计等归纳为是游离于艺术范畴边缘的边缘美术。

  1987年,赵友萍在第一期《美术研究》上就提倡“建立大美术观念”,90年代后,大美术观念不经而传,无论是美术创作、美术教育、美术展览等美术活动,都在倡导大美术。在各大美术院校中,张道一教授、袁运甫教授等一贯坚持“大美术观念”。事实上,当今世界随着高科技的迅速发展,在现代化进程中,知识结构日趋综合,美术发展也不例外,包括建筑、景观、室内设计、服装设计等现代设计艺术都必将置身于大美术之中,它们在大美术中相互借鉴、吸收、交叉、渗透、乃至重新组合。
  格式塔心理学派代表人物鲁道夫•阿恩海姆,他认为审美体验是对象的表现及其力的结构(外在世界),与人的神经系统中相同的力的结构(内在世界)的同型契和。而艺术创作是艺术家的艺术体验经过艺术构思,用艺术语言进行了艺术传达,观众通过艺术鉴赏等参与行为,就与艺术家产生艺术情感的共鸣。各艺术门类之间本来就存在“同构现象”。前人很早就研究了各艺术门类的同构现象,比如19世纪后期,以作曲家德彪西为代表的法国印象派音乐,就是在印象派绘画的直接影响下产生的,德彪西竭力在自己的音乐作品中,表现出朦胧的光影与色彩,甚至是颤动的空气。人们还把舞蹈和雕塑的关系形容为“雕塑是静止的舞蹈,舞蹈是活动的雕塑”;18世纪德国哲学家谢林把建筑称作是“凝固的音乐”,把音乐称作是“流动的建筑”。

  20世纪,著名的景观设计师布雷•马克斯,早在50年代就将绘画语言运用于景观设计中,他的设计风格受立体主义、表现主义、超现实主义绘画的影响,在他的景观设计中,用大量的各种植物,形成大块的彩色画;美国的著名景观设计师彼特•沃克(Peter walker )的作品也受到了极简主义艺术、大地艺术、光效应艺术的影响,他将在景观设计时对艺术的顿悟形容为:“像一盏明灯照亮了前行的方向”,他努力把极简主义艺术应用于景观设计中去。 现代雕塑语言也影响着景观设计,亨利•摩尔的雕塑提供了景观设计对雕塑空间的另一种理解,雕塑不限定是被动静止被观赏物,人可以参与到雕塑中去,甚至成为雕塑的有机组成部分。例如哈佛三子之一的丹•凯利,他设计的米勒庄园和亨利•摩尔雕公园采用网格的结构、水平视线设计、利用植物、铺地、景墙等造景元素营造了一个雕塑空间(图一、二)。


图一:丹·凯利(Dan kiley 1912)米勒花园


图二:丹·凯利(Dan kiley 1912)米勒花园

  二、 坚持艺术概念与景观功能相结合的原则:

  景观设计的目的在历史上曾历经多次变革,在传统园林的价值体系中,虽然也会考虑诸如合理的布局、适宜的尺度、交通功能等方面因素,但艺术审美是其价值的主要评价标准。“诗情画意”和“虽由人作,宛自天成”是传统园林的主要追求,因此,传统园林的价值体系是基于“艺术审美”的一元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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