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与协作——关于中国城市景观建设的构想
作者:黄晶 周武忠 来源:《中国园林》2007(05):39-41 时间:2007-06-05 点击: 上传:paya(2)在城市景观建设中,建立“城市景观是城市生活场景的'协作”'观念,创造真正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城市景观。城市景观是以人的活动为目的的,它为城市居民工作、学习、休憩提供场所,是城市生活场景的综合组织者。在城市景观的建设中,要充分考虑不同团体或个体对于城市景观的要求,注重个体对城市景观的感受,真正为城市的每一分子提供能够进行日常活动的、舒适的城市景观环境。
3.2.2“多元与协作”,作为一种城市景观建设的操作策略
(1)“多元与协作”的操作方法
因时、因地、因人的“多元与协作”。大至整个城市的景观,小到一草一木都是处于一定的背景下——特定的时代、地域以及使用者,导致了每个景观建设的对象都具有其特殊性,因时、因地、因人的“多元与协作”是保持建设对象独特性的适宜途径。它是指在景观建设的过程中,针对建设对象的不同,在充分结合对象所处的时代与地域,针对使用者的要求,以灵活、机动的方式,创造相对独立、具有一定形象特征的城市景观。在这个过程中,强调对应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做法,强调建设对象与环境的协调与区别——既从属于一定的大环境,又在环境中清晰可见。因时:在城市景观的建设中,准确把握建设发生的时间——在这样的时间段中,城市的社会、文化方面的审美倾向以及要求;因地:注重建设发生地在城市中所处的位置及功能、地理状况、人工构筑物、植被等;因人:注重使用团体或个人对景观的心理要求,创造或安静、或活跃、或威严、或神秘等具有不同空间特征的城市景观。
小规模的“多元与协作”:城市是庞大而多样的,它容纳着数以万计的个体,越大的城市空间范围所包含的关系就越为复杂与难以处理,这也是大规模的城市景观改造屡屡失败的原因所在。因此,在城市景观的建设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大规模的改造方式,提倡进行重视多元城市生活的、小规模的、循序渐进的建设方式。小规模的“多元与协作”,是指在较小的空间范围内,采取小而灵活的方式,创造适应人的尺度、多样化场所的景观。这样的方式将城市景观的建设与每个城市居民、团体的利益联系起来,有利于使城市景观的建设适应多样复杂的城市生活的要求,有利于吸引城市改造的资金以及发动城市居民进行城市景观建设的积极性。
动态的“多元与协作”:城市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城市不同的生长阶段形成了具有不同形象特征的景观,它们体现城市在各个阶段所处的状态,是城市生长历史的见证。在城市景观的建设中,一切试图否定城市的文化积淀,打断城市发展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动态的“多元与协作”,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要保持城市中不同历史阶段形成的景观的生命力。正确地理解建设对象与城市的关系,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其能够符合当今的审美要求,服务于当今的城市生活。另一方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景观建设思想。不仅仅只局限于当代对城市景观资源的利用,更要关注后世景观的发展。强调景观建设过程的连续性,适度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城市的景观资源。
(2)“多元与协作”的操作机制——建立政府、社区、个人三方合作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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