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谈城市规划专业教育培养方案的修订

作者:陈秉钊 来源:《规划师》2004(04):10-11 时间:2007-06-10 点击: 上传:paya


  正如W·鲍尔深刻地指出:“过去的规划虽出于好心,但却是以主观猜想为基础,不是用科学方法或以客观标准为基础。”“有些我们设计的自以为非常理想的环境,会由于人们的活动和习惯等被糟蹋得不成样子。我们同行们都逐渐了解到,最根本的社会和经济的力量,是形成我们环境的最重要的因素……”①因此,西方城市规划的领域逐渐扩大了,开始关注经济、社会、法律、管理、环境、公众参与等方面(图1)。

  然而城市规划学科领域的拓宽、知识的膨胀在西方曾造成城市规划的核心部分被淡忘,形成了“黑洞”。如规划教育和研究喜欢钻牛角尖,以致各自声称是城市规划者,彼此却没有共同的语言,无法对话,沟通。于是又都回到核心:规划、建筑、地景(Landscape)。因为城市规划毕竟是一门实用的学科,它必须解决城市发展中的现实问题。

2、西方城市规划专业教育的发展

  学科的发展自然会影响到城市规划的教育。近三、四十年来西方国家城市规划专业教育也相应在发生变化②:

  以建筑、工程为主体的“功能主义”规划教育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

  (1)社会、行为科学大量介入规划教育,否定了“功能主义”,但未能建立起新的理论、技术系统,并且与规划教育展开了大论战。规划工作者仍然采用传统的“功能主义”的方法,以致教育与实际工作脱节。

  (2)改进城市规划教育有利于处理好城市“规划”与城市“分析”的关系,寻找“设计”与“分析”的结合,正确处理建筑、工程与社会、行为科学的学科交叉问题。

  (3)“中间地带”是思考系统,而理论、技术的作用是发展城市规划的实用和专用理论、技术。城市规划是实用科学,处理的是具体的土地利用问题。因此,规划应以建筑、工程为基本,以社会、行为科学作支持。

3、我国城市规划专业教育培养方案

  2003年7月,建设部高等城市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和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在广州举行联席会议,总结了近4年来实施城市规划专业教育方案所取得的经验,并对方案做了修改完善。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城市物质要素与空间资源愈加依靠市场力量进行优化配置;同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城市规划也越来越走向宏观与战略的研究,城市空间结构与布局则愈加依靠政策的导向,同时为防止市场力的自发性、滞后性与市场力的失效,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这些都要求城市规划工作者摆脱计划经济时代城市规划只是国民经济计划的延续和具体化的思维方法与规划模式,而必须关注城市物质空间后面的经济动因。规划工作者除了必须掌握建筑工程技术外,还必须学习城市经济、公共政策、社会学、法学、地理学、生态学及经营管理行政学等。因为规划师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整体的利益、对城市各项建设实施整体的控制,这些都深含着对规划专业人才职业道德、价值取向和社会责任心的要求。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世外园林版权申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摄影照片,插画,设计作品,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免责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络:admin@shiy.net
现有条评论 | 更多评论..
我要发表看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无需注册)
    如果您还不是世外园林会员,欢迎加入
  • ※ 评论注意事项:
  • 您的评论将在管理员审核后才会显示
  •   
  • 非世外园林会员或未登陆发表评论,评论人名字显示为匿名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