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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防灾公园规划研究

作者:李景奇 夏季 来源:《中国园林》2007(07):16-22 时间:2007-08-20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
 

  (3)避难通道
  利用城市次干道及支路将一级、二级避灾据点连成网络,形成避灾体系。同时,为防止城市居民避灾地、城市自身救灾和对外联系等发生;中突,避难通道应尽量不占用城市主干道。为保证灾害发生后避难道路的通畅和避灾据点的可达性,沿路的建筑应后退道路红线5~10m,高层建筑后退红线的距离还要加大。
  (4)救灾通道
  灾害发生时城市与外界的交通联系,也是城市自身救灾的主要线路。主要救灾通道的红线两侧,应规划宽度10—30m不等的绿化带,保证发生灾害时道路通畅。
  3.2防灾公园布局原则
  (1)综合防灾、统筹规划原则
  除了防灾公园以外,广场、体育场、操场、停车场、学校、人防工程、寺庙、空地等都可以选作避难场所。配置防灾公园应当考虑对城市多种灾害的综合防灾,配合其他各类避难场所统筹规划,”。平洋地震带,长年湿热多雨,地震、台风频发,自然环境条件极为敏感。1996年台湾“内政部营建署”总结公园绿地功能,指出功能性绿地系统包括生态绿地系统、防灾绿地系统;景观绿地系统和游憩绿地系统。防灾绿地系统主要包括防灾路径、防灾空间、防火绿道和缓:中绿地等。并指出城市公园广大的绿地空间具有阻隔噪声、防尘等促进环境卫生的功能,并且可作为防空、避灾的紧急避难场所。
  台湾“9·21”大地震唤起了台湾各界对防灾相关领域的重视。强化城市防灾体系的建构随着灾后重建展开,根据城市遭受地震灾害所可能产生的避难行为与救灾作用,制定了都市防灾规划。在都市计划防灾空间六大系统中,公园是重要的避难空间和物资空间(表2)。
  (2)均衡布局原则
  即就近避难原则,为了使市民在发生灾害时能够迅速到达防灾公园,防灾公园应比较均匀地分布在城区。过去规划中是以居民的活动半径(250m或1km)布置公园,但从阪神大地震震灾调查中得知,只要公园在可通行范围之内,距离与避难行为几乎没有相关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园设置标准必须还要考虑与人口密度相对应的合理分布。
  (3)通达性原则
  为使灾害发生时避难人员可以顺利抵达并进入防灾公园进行避难活动,防灾公园的布局要灵活,要利于疏散,居民到达或进入防灾公园的路线要通畅。
  (4)可操作性原则
  防灾公园的布局要与户外开敞空间相结合、与人防工程相结合,利用作为防灾公园的场地以及连接上述场地的道路现状,划定防灾公园用地和与之配套的应急疏散通道。
  (5)“平灾结合”原则
  将有一定规模的已定防灾公园建成具备两种功能的综合体:一是平时履行休闲、娱乐和健身等功能;二是配备救灾所需设施和设备,在发生地震、火灾等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时能够发挥避难场所的作用”'。
  (6)步行原则
  居民到防灾公园避难一般步行而至。因为严重灾害发生后,防灾公园用地比较紧张,内部一般不设停车场,较多的私人汽车进入其中将绐公园管理带来困难。而且,地震灾害发生后,城市道路不同程度地遭受破坏,且道路上人多、车多,避难路线甚至城市道路一般都很拥堵,乘坐私人汽车避难有可能消耗更多的时间,冒更大的风险。
  3.3防灾公园体系规划
  3.3.1防灾公园体系构成
  一座城市应当合理配置各种类型的防灾公园(图1)。通常主要依避难人员停留时间与需求来作规划,配置具有二级避灾据点机能的防灾公园作为中心防灾公园或固定防灾公园,合理布局并规划建设一级避灾据点机能的紧急防灾公园。由避难通道紧密联系的中心防灾公园、固定防灾公园和紧急防灾公园形成防灾公园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公园的综合防灾功能,是安全避难的重要保证。
  (1)中心防灾公园
  中心防灾公园是容量较大的城市和区级公园绿地,为多个居住区的受灾市民服务,可用作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医疗抢救中心、抢险救灾部队的营地、外援人员休息地等。此类公园规划的目的,主要是提供大面积的开放空间,作为安全生活的场所,提供灾后城市复建完成前进行避难生活所需的设施,也是当地避难人员获得情报信息的场所。因此,必须拥有较完善的设施及可供庇护的场所[6]。如需要有较完善的”生命线”工程要求的配套设施,如公用电话、消防器材、厕所等。另外,还要预留安排救灾指挥房、卫生急救站及食品等物资储备库的用地、直升机停机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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