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泛平原古城镇洪涝经验及其适应性景观
作者:俞孔坚 张蕾 来源:《城市规划学刊》 2007(05):85-91 时间:2007-10-16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摘 要:黄河以其善淤、善决、善徙的个性,塑造了黄泛平原上独特的自然与人文景观。本文以黄泛平原的古代城镇为研究对象,探讨了黄河泛滥区城镇的洪涝灾害经验,总结了古代城市三大主要防洪治涝的适应性景观遗产:择高地而居,城墙和护城堤,以及蓄水坑塘。这些文化景观折射了黄泛平原特有环境下真实的人地关系,饱含着古人应对洪涝灾害的生存经验,对今天的城市水系治理、防洪治涝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仍大有裨益。
关键字:景观规划;黄泛平原;城市防洪;防洪景观;城市水系
引言
作为世界上含沙量最高的河流也是最难治理的河流,历史上黄河在其下游洪泛平原之上频繁的决口、泛滥、改道以及与之相伴的严重的泥沙淤积过程为世所罕见。处于黄泛平原上的古代城镇,在与洪水、沙灾的长期斗争和适应过程中,用生命和财产为代价换来了一系列应对灾害的宝贵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地域景观。对此,古人已有所认识[1,2],今人郑连第[3]、吴庆洲[4]、章生道[5]等都曾在各自的研究中有所提及,针对具体城市在考古、历史、地理等方面也有一些较为细致的研究[6,7,8,9]。然而就黄泛平原古城整体而言,对其洪涝灾害影响下的景观形态仍缺乏系统的研究与深入的分析,急需开展相关的基础性研究。
黄泛平原古城独特的“水城”景观近年来逐渐受到关注和重视,这一区域多个城市在形象宣传、旅游招商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等中提出了诸如“江北水城”、“水邑”、“中原水城”、“北国水城”等城市特色概念 ,其中以聊城的“江北水城”最广为人知。对这些水城景观的形成,常被附会以“风水”来解释[8], 而其作为黄泛平原上独具价值的“生存艺术”[10]的认识,却远远不够。面对危机四伏的中国城市水生态和水环境,古人的这种“生存的艺术”,作为独特的文化遗产,对今天的城市水系治理、防洪治涝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仍由借鉴意义。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既有理论意义,也有实践价值。
1黄泛平原城镇的洪涝灾害经验
笔者所论的黄泛平原是指海河平原和淮河平原之间的黄河冲积平原,西临豫西山地,东至泰沂山区,地势低平,主要包括河南省的开封、商丘、濮阳、周口地区、以及新乡地区东部,山东省菏泽、聊城地区,以及江苏、安徽西北部地区。
黄泛平原是中国历史上水灾最为深重的地区。据统计,1949年以前的3000多年间,黄河下游发生的漫、溢、决口和改道约有1500余次,洪水波及的范围约25万平方公里,其间经历了26次大改道,在16、17、19世纪,平均4、5年就要发生一次。受黄河泛滥的影响,平原内水系紊乱,排水不畅,每至汛期便内涝成灾。 如开封在公元1180~1944的近800年间,境内黄河决口70余次,开封城曾遭水淹6次、洪水围城15次[12];又如菏泽地区在1949年以前的3000多年间,波及境内的黄河改道12次、决口164次,明代以来的614年间,发生内涝的年份有224年,城市都屡遭洪水围困,其中曹县、成武多次因水淹毁城而重建[13]。
水灾也带来了沙灾,洪水将大量的泥沙带出堤外,水退沙留,在地面上覆盖了大片深厚不一的沙土沉积物,摧毁城镇,吞噬农田[11]。而平原上的古城由于有护城堤和城墙的保护,洪水及其挟携的泥沙大多情况下都被挡于堤外或城外,造成城、堤以外土地逐年淤高,形成“城内之地下于城外,城外之地又下于堤外”[2]的状况,如明代河官刘天和言,“滨河郡邑护城堤外之地渐淤高平,自堤下视城中如井然”[1](图1)。这种状况使城市所在的地势愈加低洼,增加了防洪的难度,积涝难以排出,加重了内涝灾害。一旦护城堤尤其是城墙决口,就会造成洪水灌城的灭顶之灾。泥沙淤积更足以摧毁城市,一次大洪水后的泥沙淤积可达数米之深,原有城市被深埋地下,如很多黄泛平原古城形成的地上地下“城压城”的结构就是这种灾害的写照。
2黄泛平原古城镇洪涝适应性景观
黄泛平原古城在与上述灾害过程的长期抗争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的治水经验和生存之道,使城市文明得以在严酷的环境中延续发展。这种洪涝灾害的自然过程,与人们不懈的生存实践活动,相互作用,形成了黄泛平原古城独特的适应性景观。主要可归纳为居高、修筑城墙护城堤、保留建设蓄水坑塘三大适应性景观。
2.1居高
远古时期黄河在广大的平原上漫流,先民为了利用肥沃的土壤,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时期开始,逐渐从丘陵、阶地进入黄泛平原[14]。由于生产力低下,选择地势高的自然土丘台地建立聚落,就成为一种最简单的防洪策略。在豫东、鲁西南的平原地区,广泛分布有大量龙山、商、周文化时期的人类聚落遗址,绝大部分位于相对较高的岗丘上,这些遗址经历了无数次的洪水冲袭,有的被冲毁而湮没在黄河泥沙之中,有的则仍可见于地表,呈现为大小不一、形态各异的土丘,高度大多在2~5米左右,在当地被称为“堌堆”,它们反映了从远古就有的择高而居的生存经验,成为独特的地域文化景观[15]。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黄河两岸堤防的形成,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已大量从高岗移居平地从事农业垦殖[16],所谓“下丘居土”。如古人所说:“先时人众避水,皆上丘陵,今水害除,得以蚕织,故皆下丘居平地也”[17]。在一些交通便利的地区,城镇大量兴起。对于这些在大平原上建立的城市,居高仍不失为重要的防洪御涝上策,并有多种形式,包括:
2.1.1 择高:选择地势相对较高的自然地形建城
如淮阳古城以及位于其东南的龙山文化时期的平粮台古城遗址,均选址于平原上地势相对较高的冈地[4];又如睢州(今睢县)古城,据记载其旧城依金锁岭而建,明嘉靖年间旧城毁于水后又选城南凤凰岭建新城[18],其所谓的“岭”即指这种高冈。另外一些城市则利用黄河洪泛过程中在古城外自然淤积的高地,当旧城逐渐低洼不宜居住或毁于洪水后,人们往往于堤外高地另建新城,如单县县城、商丘县城、柘城县城、夏邑县城等。
除城市整体择高而筑外,官署、寺庙、文庙书院以及墓葬等重要建筑往往选址于地势较高之处以避洪水。如开封的开宝寺塔,曾建于名为“夷山”的土山之上,虽历经洪水,至今仍出露于地面[20];又如睢州旧城衙署据记载建于金锁岭前,地势高耸[18]。另外,极为常见的是利用远古遗留下来的堌堆遗址,建筑寺庙、书院、墓葬等,既可形成巍峨的视觉效果,又可避洪水。
2.1.2 垫城:提高城市道路、街区和建筑基底标高
由于黄河泥沙长年在城外淤积,造成黄泛平原古城普遍地势逐年低洼,于是在城外取土,填垫城内地坪就成为重要的改善措施。如明代虞城杨天精的《买土便民说》中记载,当地官员曾下令在城墙以外置公地若干,专供城内官民取用,使“城以内乃得平土而居” [2]。另外,在城外的取土可以和蓄水坑塘的开挖结合在一起,垫高城内场地的同时使城内积涝有排泄容蓄之所,成为一举两得的措施。如明代虞城王尚贤在其《虞城河患述闻说》提出,应“于堤外堧余开地立隼,又阔开丈深,足以容堤内之水,使城内编户居民各运其土,以寔在巳门面所有之地,公街官路役使堡夫填摊,务要均齐如一”[2];又如《宁陵县志》记载,明嘉靖年间知县熊秉元令居民“就濠取土,修垫房基”,“使城中之水,尽泄于濠”,从而达到“濠水深险,而城势增高”的目的[19]。
2.1.3 筑台:重要建筑选址于高地、修筑高台建筑以及建设避水台
为重要建筑修筑高台基以避水害,是更为普遍的洪涝适应性景观。其中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兴盛一时的高台建筑就是典型的代表,虽然后来这种为建筑修筑高大夯土台基的做法逐渐较少采用,但是重要建筑台基要高于一般建筑物仍是普遍原则。很多古城都有类似的记载,洪水浸城后一般建筑大多被冲毁,而官署、文庙、城隍庙等一些重要建筑由于台基稍高,仍能幸存[21] [22]。如《曹县志》记载,其城隍庙旧址由于地势低洼,每至雨季积涝严重,明嘉靖年间重修时,以填垫基址为先,取土于郭外,填筑基址“前后百余步,增高数尺”,又筑台基倍高于前,完工当年河决入城,水退而殿宇如故[22]。
另外,黄泛平原古城还有在城内修建避水台的例子。如睢州古城,明代官员吴公曾在当地倡建避水台,他认为“黄河暴涨,弥漫百余里,深弗能逾寻丈,惟四平之地为畏,稍高则可升以免耳”,故修建高台可为居民提供避洪场所,且“累土为台,掘地为池,池可以潴,台可以升”,还可有助于解决城市的积涝问题,是“行一物而二利举”的良策[18]。
2.2城墙和护城堤
2.2.1城墙
作为军事防御设施的城墙是古代城市的共同特征。但是对于黄泛平原的城市,城墙还是一种重要的防洪设施,正所谓“邻黄河,所虞者不独寇也”[23]。早期发源于黄河流域的中国古城,如距今4000多年以前龙山文化时期的河南淮阳平粮台古城遗址、3000多年以前的河南偃师商都西亳遗址、以及郑州商城遗址等,都发现有具防洪功能的城墙[4]。
古城的城墙最初一般由夯土筑成,由于土城遇雨涝容易倾颓,所以大部分古城在明清时期都逐步采用砖石包砌,甚至直接由砖石砌筑[18],从而大大提高城墙抵御洪涝的能力。同时,大部分古城为提高城门军事防御能力而在部分或全部城门增筑的瓮城,也提高了城门的防洪能力,如菏泽、商丘、曹县、成武、虞城等古城,各城门外均有瓮城。商丘古城的瓮城则采用了“四门八开”的形式,又称“扭头门”,使御洪能力进一步提高[24]。
另外,由于城门是城墙防洪的薄弱环节,所以在洪水正面冲击之处不设城门是重要的原则。睢州古城就有这方面的教训,古城西北明代时为出入便利曾开小门,称右翼门,后洪水屡次从此灌城,经考察发现此处原是黄河故道,未建城之前常通舟楫,清初经多次填砌,终于闭塞此门杜绝了决口之患[18]。
2.2.2护城堤
于城墙外再加筑用于防洪的护城堤,构成双重防护,是黄泛平原古城的另一普遍的适应性景观。很多古城在建城之初由于财力有限,往往只修筑城墙,以后逐步加筑护城堤。护城堤一般为围绕城市的环形大堤,也有部分古城只在面向河流的一面修筑局部护堤,但由于这种做法御洪能力有限,所以很多古城都逐步将其连为环城护堤,如睢州[18]、柘城[25]、成武[21]等古城。有的古城则为进一步加强防洪能力,在环城护堤基础上,又沿城外洪水主要途经的河道加修多道护堤,如元代开封城有内城、外城,又在城外沿各主要河道加修堤防[4];砀山县城,城外沿黄河建有缕水堤多道[26];又如太康县城,据记载历史上曾有九濠九堤以备河患[27]。
护城堤的建造级别一般低于城墙,大都采用夯土筑成,不耐雨涝。所以堤防的保护十分重要,通常通过植树,如柳、桑、榆等来加固堤岸,如《曹县志》记载,明正德八年(1513年)新筑护城堤,“堤外下椿橛如雁行,防风浪澎湃,不令侵土城也;内树杨柳如局道,令根蒂盘结交错,土不易崩也”[22],其它如菏泽[28]、睢州[18]、鹿邑[29]、夏邑[30]等古城历史上也均有地方官员屡次植柳护堤的记载。除此之外,还有如曹县护城堤“外建舗舍,佥夫役守之”[22],宁陵护城堤“杜便道,禁刍牧”[19]等其它一些管理维护措施。
2.2.3城墙和护城堤的作用
历史上对于黄泛平原古城,城墙和护城堤的御洪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如菏泽地区,清咸丰五年(1855年)黄河铜瓦厢大改道时全境成为黄泛区,各个城池成为乡民赖以求生的孤岛。据记载,洪水“汪洋浩瀚,所过尽成泽国,田庐荡然。……四外扶老携幼纷纷进城避水,门为之塞”,“菏泽县首当其冲,……水围菏泽城,冲破西堤,旋破北堤而出,毁民舍殆尽”,幸有坚固的城墙作为保护,菏泽城才幸免于难[31];“郓城几遭倾覆,经该府县督率民夫抢堵护城堤堰,阖城生灵始获保全,而四乡一片汪洋几成泽国”[32]。类似的情况在黄河历史上的各次决堤泛滥期间、在黄泛区的各个古城都多有记载,都证明了城墙和护城堤强大的御洪功能。
不过城墙和护城堤两者对比而言,城墙的作用更在于军事防御,而护城堤基本是为防洪而设。作为城市抵御洪水的第一道防线,在洪水期间,各个城市都十分重视堤防的加修防护,官民通力筑堤御水的记载屡见不鲜。因此一般情况下洪水都被挡于堤外,其所挟携的泥沙也淤积在堤外,使得堤外土地逐年淤高。这种情况从一个侧面有力的证明了护城堤抵御洪水的功效,另一方面也使城市防洪陷于更加不利的地位,从而堤防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如明代睢州守城官员就告诫:“大抵州城卑下,堤外之地高于城内,不下数丈,堤溃则城必随之。此一城生灵所关,不止庐舍盖藏而已,守斯土者,洵宜留意”[18],说明针对黄泛平原古城这种状况,护城堤更受到特别的重视。
另外,由于护城堤将黄河洪水和淤积的泥沙阻挡在堤外,在堤内至城墙以外构成一个宝贵的缓冲区域,使城市内部不至于过于低洼而致严重的内涝。如曹县在明弘治年间由于护城堤防长期失修,造成洪水至堤内落淤,十几年间“沙淤渐高,几与城平,出入者咸自城上,门不能通车马”,城内则“卑湿沮洳,大弗称居,人多徙”,明正德初年当地官员欲另迁建新城,由于费资巨大最后仍选择筑堤修城,除加高增厚城墙外,于“城外里许筑护城堤”,周长约十五里,堤筑成后发挥了作用,黄河屡次洪水均至堤而止,水沙离城渐远,使“城内渐爽垲,可定居”[22]。足见堤的修筑有效缓解了城区的内涝问题。
一旦护城堤和城墙被洪水冲决,出现洪水灌城的灾难时,护城堤和城墙本身也可成为灾民逃生避洪的场所,如开封[33]、考城[34]、东明[32]、郓城[4]等历史上均有类似的记载。又如睢县在1957年发生百年不遇的重大水灾,导致护城堤和城墙相继决口,洪水灌城,近万名市民和农村群众在城墙断垣和护城堤上暂避洪水、等待救援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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