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中的建筑
作者:杜顺宝 来源:《城市建筑》2007(5):20-22 时间:2007-10-31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 五、结语
本文仅为笔者风景建筑创作的心得,文中所列实例受笔者本人实践范围所限,不能涵盖风景建筑的全部,希望不致因此引起读者对风景建筑的片面理解。
文中所列项目的建筑设计均由笔者与笔者的历届研究生共同完成。其中柯岩景区与沙家浜芦苇荡风景旅游区的规划设计曾获江苏省优秀设计一、二等奖;阅江楼设计获教育部优秀设计二等奖,2005年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
注释
1吴良镛先生语
2参见杜顺宝“传统建筑园林的实践与认识”东南大学学报(建筑学专刊)1990年5期。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阅江楼与明城墙
鸡鸣寺豁蒙楼与景阳楼
中文友好馆全景
沙家浜红石村晨曦
- 上一篇:关于大学校园公共开放空间的思考
- 下一篇:浅析对中国博物馆文化建设的思考
相关文章
世外园林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摄影照片,插画,设计作品,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免责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络:admin@shiy.net我要发表看法
- ※ 评论注意事项:
- 您的评论将在管理员审核后才会显示
- 非世外园林会员或未登陆发表评论,评论人名字显示为匿名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