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湿地综保工程中文化保护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孙卫明 蔡云超 来源:《蓝天园林》2007年第4期总41期 时间:2007-12-20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 以《西溪湿地综合保护总体规划》为依据,在西溪湿地一期保护工程中,重点凸显水景特色,在东起深潭港、西至长家滩、南起沿山河、北至朝天暮港及新开河的西溪综合保护工程核心区块内,西溪湿地特有的水域景观、地貌景观、植物景观,丰厚的历史人文景观得以恢复。其中,重点恢复了秋雪庵、西溪梅墅、梅竹山庄、西溪草堂、泊庵、西溪水阁、深潭口、百家溇、烟水渔庄、烟水庵等十大人文景点。这些历史、民俗文化景点的恢复,对于传承历史文脉,保护和利用西溪的历史文化,发展西溪的旅游文化已凸显出其特有的价值。目前,西溪湿地公园已接待游客162.68万人次。西溪一期开园以来先后接待江泽民、李鹏、乔石、尉健行、李岚清、吴仪、曾培炎等中央领导29人次,国家有关部委领导88人次,省内外政府考察团、境外考察团47450人次。2006年7月,国际湿地公约秘书长皮特•布里奇华特考察西溪湿地后指出:“西溪湿地综合保护这项宏大工程,已经为全球其他湿地的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也为21世纪全球各地进行城市中湿地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模式”。在2007年的“世界湿地日”讲话中,布里奇华特特别提出:“我希望杭州的西溪湿地也能被命名为国际重要湿地,作为水产池塘类型的代表”。
3 以文化为龙头,倾力打造西溪特色文化
越是民族的文化,也越是世界的文化;越是有特色的文化,越有其强劲的时代性和生命力。2006年5月,杭州市委、市政府正式启动西溪湿地二期工程。西湖区委、区政府立足生态、文脉、民心三大工程,把“文化先行”一以贯之,进一步深化对西溪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同时,紧抓特色,从差异中体现西溪文化的独特内涵与魅力。
3.1 树立大西溪理念
作为大西溪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溪一、二期的保护工程,我们既注重与整体湿地生态和人文历史背景相符合,又从“人有我新”,“人无我有”的差异性要求,坚持“保存历史真实性,凸显风貌完整性,彰显人文自然融合性,体现生活延续性”的原则,捡起“历史的碎片”、“文明的碎片”,再现西溪胜景,延续西溪文脉。把历史文化中优秀的人文理念,融进园林景观的营造中,构筑充满天人合一、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空间,从而成为杭州又一张金名片,提升其知名度和美誉度。
3.2 体现其总体差异性
我们在西溪文化的总体挖掘中注意到两类差异:一是地域距离差异,二是实质内容差异。前者是暂时的,后者却是永恒的。文化具有的地域性、民族性越强,对求新、求奇、求知的旅游者来说,感召力和吸引力也就越大。所以,我们努力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以特色取胜,力避因雷同,从差异中体现内在价值。
3.3 体现其特色性
我们说,文化是旅游业的灵魂,而特色则是其生命线,没有特色,也就会失去生命力。这就要求我们树立精品意识,坚持唯一、最佳的特色原则。
⑴它的地理位置处在“湿地”之中。它离不开水,正如鱼水关系一般。但它又不同于海边、江边、湖边。它身处港湾鱼塘内,在建筑布局中,我们更多地考虑“沿河而筑”,或是水中之景,以处理好水面与陆地的协调融汇,使建筑与环境情景交融。
⑵它有历史渊源。现在的“西溪”,是历史上“西溪”的延伸,其文脉是相通传承的。所以“西溪”必须有“古”的元素和遗存,不是一个完全新建的“假古董”,而是经过合理的保护利用使之文脉相承,生命相续。
⑶西溪湿地不是一个纯粹的游览观赏区,游览观赏只是其一个功能,更重要的是一种亲身体验与感悟,所以要有“人间烟火”,因此,我们十分重视参与性,使游客能体验西溪生活、生产活动的场景,以便与游人交流、沟通。同时,我们更注重其科研、教育等综合性功能的运用。
⑷西溪以物质为载体,其深蕴的名人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渔耕文化等等,都要通过物质的、非物质的形态,各种文化的、节庆的活动充分展示出来,参与进去。它所开辟的是文化性极强的旅游活动,或是旅游性极强的文化活动。如:词人祭祀、龙舟胜会、赏梅节、开柿节等,使西溪文化在其独特的旅游文化中得以体现。
4 独具匠心,营造西溪文化“金名片”
经过深入挖掘西溪文化,我们对二期中要恢复的西溪文化景点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构思,无论是营造环境、建筑风格、布景造园、筑山理水、文化陈设等,都以西溪文脉传承为主线,以西溪文化特色展现为要求,精心打造西溪文化“金名片”。
4.1 从总体恢复上
西溪二期综保工程绝不是营造一个主题公园,在建筑设计上,我们按“随方制象,各有所宜;宁古无时,宁朴无巧,宁俭无俗”,总体须体现“门庭雅洁,室庐清靓。亭台具旷士之怀,斋阁有幽人之致”。在细节上,如对入口、步行道、通道、围墙、门楼、穿堂、庭院、牌楼等节点的布设,要吻合西溪历史传统风貌,彰显“寓于自然,高于自然”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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