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和谐、生态优先”规划理念的应用研究——以南平市城镇体系规划为例
作者:王强 伍世代 来源:《规划师》2008(05):80-83 时间:2008-05-26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 2.3城镇生态化
规划应根据生态化原理,维持生态平衡,使城镇构成的所有成分(如人、自然、社会)等的关系和谐化,形成互惠共生结构,实现“自然融于城镇、城镇归于自然”的理想,从而使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地发展,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不衰的动力。
2.4可持续发展
规划应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供给能力和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注重对名胜古迹、历史文化的保护;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容量对产业、城镇发展及城镇体系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影响。加强资源保护性开发,加强对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同时,划定管制区,提出管制要求,从而保证整体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2.5以不变应万变
传统规划以生产力的布局为核心任务,尽管多数规划专家提出,规划应由“单目标”向“综合目标”转变、由“面面俱到”向“问题”型转变、由“单方案”向“多方案”转变等,但笔者在认真分析了规划内容的容量、规划效率及可信度等评价指标后,认为规划对象应转变为城镇永远所需的景观生态基础设施,原因在于城镇规模和建设用地功能难以准确预测。故此笔者认为规划内容应由“变量”向“定值”转变,“以不变应万变”,即战略性的控制也是一种前瞻性的拓展。
对以上规划思想进行融会贯通,保留传统规划精华,笔者提出了“人地和谐、生态优先”的规划新理念,并对其进行理论和实践探讨,以期能够抛砖引玉,为完善现有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做出尝试。
3“人地和谐、生态优先”规划理念解析
3.1理念内涵
“人地和谐、生态优先”的规划理念是指在各种空间类型中,明确区域中具有自然生态和文化沉淀意义的各类景观“实体”,并划定作为控制“实体”,优先进行具有前瞻性的空间保护和发展设计,继而在控制格局、环境容量等规则约束下拓展城镇化。
3.2理念目的、途径和成果
“人地和谐、生态优先”的规划理念以建立人地协调的生存、发展空间为目的,突出区域景观的生态功能和美学特征。其规划思想、途径和成果都有别于传统规划(表1)。
4“人地和谐、生态优先”规划理念在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应用探讨
“人地和谐、生态优先”的规划理念倡导从客观实体入手,旨在维持自然、生物和文化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共生,使城乡形态迥然不同。具体来说,在城镇体系规划中注重原则性的大地实体生态完整性,并对其进行控制和覆盖,从而占领具有战略意义的空间和位置,构建城镇发展的根底。
4.1规划内容
笔者认为,城镇体系规划主要用来“控制”和“拓展”,即控制非发展区域和拓展城镇发展空间。
城镇体系规划中受“控制”对象主要包括:①整体山水格局;②河流和海岸的自然形态;③防灾(森林防护、洪水治理)格局;④生态功能区;⑤旅游景点和游憩走廊。
城镇体系规划中“拓展”对象主要包括:①地区城市化;②城镇职能类型;③城镇等级规模;④城镇体系支撑系统;⑤城镇地域空间。
4.2应用'人地和谐、生态优先'理念的城镇体系规划主要框架
从规划原则看,城镇体系规划应该体现:控制城镇发展的过度竞争及对资源的掠夺性开发,用可持续的眼光协调人与自然的矛盾;通过城市化推动现代化,用城乡—体化的思想来统筹、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注重区域自然景观和乡土生境的合理保护和开发,用生态城镇的理念实现城市化健康开展。
从规划操作流程看,城镇体系规划应根据区域资源条件、经济综合发展条件和城镇发展支撑条件来确定经济和城市化发展战略。通过对根本性的区域非发展“实体”进行优先控制、规划,从而框定、限制城镇的发展拓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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