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重要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
作者:苏东宾 来源:《规划师》2005(03) 时间:2007-06-08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3.2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制定的根本目的
虽然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日本全国各地的历史村落、历史街区等历史建筑遗产,但是是否申请将其所在地区列入保护区,是由当地居民根据自己的切身利益来决定的,保护活动的主体也是当地居民。因此,实行这项制度的目的还是以当地居民的利益为根本。发挥传统地区的历史优势,发展区域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才是该制度的根本目的。
3.3传统建筑群保护区的发展趋势和将来的课题
如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已经从单个的艺术品、建筑物扩展到了与人们当前生活息息相关的历史地区,以及整个城镇、村落;保护的形式从建筑师、规划师、文物专家等单方面参与转变为更广泛的社会调查和公众参与。
另外,在振兴地方产业,提高地区知名度的同时,旅游观光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不加限制地开发旅游资源必然会给保护区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如何减少旅游开发对传统建筑保护区的危害是日本“重要传建地区”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3.4日本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的启示
我国也有自己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国务院分别在1982年、1986年、1994年分3批公布了共计9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核定标准基本上和日本的传统建筑群保护区的核定标准一致。
借鉴日本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的经验,笔者认为我国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应该注意以下3点:
一是发动普通居民参与规划。在政府和专家的指导和建议下,让普通居民对于如何保护和利用好本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力。
二是在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资金的援助,特别是对该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上的投资,是该地区发展的关键。同时在税收方面、建筑规范方面给予一些宽松的政策也十分重要。
三是尊重历史。历史街区的复原要在科学调查和科学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只有这样,传统保护区的特色才会越来越突出、越来越有魅力。
当然,日本的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些保护区的传统建筑物的选定标准不明确,有些保护区的保护规划条例在制定时目标不明确等。这些也是我国在制定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注 释]
①土藏:为了防火,用土和石灰厚厚地堆砌成的仓库建筑。这类建筑的木柱子一般隐藏在土和石灰墙内。
②间:长度单位。一间约为1.818m。
③窗袋:建筑物中为了保护门窗,防止风雨侵袭,在门窗外侧设置了一层推拉式的防雨窗,而收藏这些防雨窗的建筑装置被称为窗袋。
[参考文献]
[1]鹿岛市教育委员会.肥前鹿岛传统建造物保存对策调查报 告[R].1999.
[2]白川村教育委员会.白川村荻町传统建造物保存地区调查报告[R].1975.
[3]太田博太郎.民居的调查方法[M].日本:第一法规出版社,1967.
[4]安藤邦广他.住宅的传统技术[M].日本:建筑资料研究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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