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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和防止“新农村”名义下的破坏性建设——关于保护和巩固和谐社会根基的两个建议

作者:俞孔坚 来源:科学时报 2006.3.29 时间:2007-06-09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
  编者按:2月21日,中央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文件强调,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本着节约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

  长期从事城市与国土及景观规划的北京大学教授俞孔坚,从1997年就呼吁在城市化和城镇建设中应避免形式主义的“城市化妆”行为,专门辑文呼吁“警惕暴发户意识下城市美化运动”。在前不久的中国二十一世纪城镇化发展战略论坛上,俞孔坚提醒人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很可能被部分急于追求政绩的乡镇干部简单理解为“宽马路,大洋房”,这可能给五千年的中国乡村大地的生态和乡土遗产景观带来不可逆的“破坏性建设”。

  面对席卷而来的城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 潮,俞孔坚提出“反规划”途径,提出了“逆”规划程序,即在建设规划之前,必须首先规划一个覆盖整个国土的“负”规划(不建设规划),制定相应法规,保障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和遗产景观网络的完整性,维护自然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和民间草根信仰体系,用以指导和框限城镇和村庄的建设。出于这样的考虑和难以割舍的土地情结,俞孔坚不久前起草了给国务院和温家宝总理的两项建议,这两项建议近日都已被批复给有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应本报之约,俞孔坚将其提供给本报发表。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思想非常英明,必将为中华民族的和谐、持续的繁荣带来深刻影响。伟大的目标始于足下,始于最基本的土地和人民。现特提以下两个建议:

  1、保护和谐社会的根基,尽快开展“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保护规划的建议。

  2、巩固和谐社会的根基,建立“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的建议。

  尽快开展“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建设

  二十多年的快速城市化和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和正在使中国古老的大地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五千年来未曾有过,辉煌的成绩举世瞩目。明察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又及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无比英明。

  人与土地的和谐关系是和谐社会的根基,这种和谐关系体现在健康安全的生态过程、秀美的自然环境、人对土地的精神寄托和归属感。一个充满诗意与精神灵秀的土地是民间信仰和民族认同的基础。

  挑战

  中国国土的以下两个特点使维护上述和谐社会基础的任务异常艰巨:

  第一,本来脆弱的土地生态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巨量的人口,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土地和水、林资源,几千年不断地开垦,使中国的土地生态异常脆弱、自然灾害频繁。在中国历史上,因自然灾害而流离失所的乡民往往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而城市化对土地的侵占又将使这种人地关系矛盾进一步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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