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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和防止“新农村”名义下的破坏性建设——关于保护和巩固和谐社会根基的两个建议

作者:俞孔坚 来源:科学时报 2006.3.29 时间:2007-06-09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


  3、城市扩张和急功近利的工程正在吞噬国家遗产。许多地方没有真正认识大运河的生态与遗产价值,而是片面追求眼前利益,开展各类破坏性的工程建设,包括夹运房地产开发、粗制滥造假古董开发旅游等等,严重损害了大运河遗产廊道的真实性,导致其生态服务功能的丧失。

  4、南水北调的历史机遇和挑战。 这是继京杭大运河开凿以来又一次对以运河为骨架和主体形成的区域生态网络施加的人工干扰。这是对运河遗产廊道保护的一次挑战,同时也是一次历史性机会,如果明智地加以规划利用,会有利于运河断流和生态功能瘫痪区域系统的生态系统修复和运河遗产保护,从而实现生态与遗产廊道的建立。关键在于系统全面的规划和管理,切勿单一目标导向。

  措施

  1、尽快由国务院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协调国土资源、建设、文物、环保、林业、水利、宗教等部门,统筹“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的建设;

  2、尽快组织专业队伍,系统研究和编制“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

  3、尽快组织制定《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保护法》,或相关的管理条例;

  4、尽快成立专家指导机构,制定工作导则,开展相关规划和调研人员的培训工作,避免使这项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发展的工作流于形式或不够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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