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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世界遗产 保护和永续利用人类瑰宝

作者:郭嘉 来源:《规划师》2006(1):61-62 时间:2007-06-09 点击: 上传:paya


  (2)加强对遗产资源的严格管理和科学利用,在遗产地规划的指导下,注重对遗产地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等生态境域的保护,目前尤其应当建立专家咨询指导网络,对各类世界遗产资源分类指导,通过对资源环境及周围生态因素的监控,科学地评估遗产地的状况,在时机成熟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国家整体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体系规划,根据国家财力和保护资金的落实情况,量力而行,严格制定遗产地的入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3)为落实遗产资源的保护措施创造条件。《世界遗产公约》的宗旨是保护,即保护那些具有普遍价值而又容易受到伤害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使其在现代社会中仍能保有生命力与价值。因此,保护世界遗产的意义非同小可。除政策和管理措施外,当前急需加大筹措保护资金的力度,以确保一些抢救性、恢复性的保护工程及适应旅游观光、科研等需求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落到实处。建议国家在财政支付转移中参照西部大开发、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做法,给予世界遗产地如国债等特别的政策倾斜,引导多元化资金筹集渠道的形成,为世界遗产资源的永续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4)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保护是开发利用的前提,开发利用是为了更好地进行保护,因此,应将资源保护的公益性与资源本身所具有的经济利用价值有机结合,应坚决避免被动保护(即出现问题之后才进行应急保护)的局面出现,牢固树立“保护第一”的思想,一方面通过合理利用遗产资源获取利益,壮大经济实力;另一方面要在实践中探索能有效保护世界遗产的具体措施,促进资源的科学利用,走“保护—开发利用—发展—保护”的良性循环发展之路,并带动相邻周边区域发展,共同构筑保护屏障。

  (5)加强世界遗产地间的沟通交流与遗产资源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大公众参与力度。采取组建世界遗产地保护协会等多种合作形式,增强各遗产地相互间的联系;进行管理经验的相互交流,互遣管理人员考察和学习,实现遗产地信息共享,共同提高对资源的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益。同时,系统地、循序渐进地开展世界遗产资源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使更多的人主动承担起保护遗产的责任与义务,加入参与者的行列。在此基础上,借助社会尤其是学术界、舆论界与企业界的力量,开展对遗产资源的基础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制止过度开发利用行为,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水准的保护人才队伍,以适应日益复杂和艰巨的保护和管理重任,拓宽各遗产地管理人员的视野,不断提升管理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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