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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新农村建设可能带来的破坏、乡土文化景观保护和工业遗产保护的三个建议

作者:俞孔坚 来源:《中国园林》2006(08):08-12 时间:2007-06-09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

  (2)以运河为骨架的水系统和湿地系统正面临恶化。千百年的人工和自然过程使大运河与区域水系统形成了一个连续、完整的、富有生命的生态景观网络。而在近些年的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等过程中,这个生态景观网络已受到严重破坏,包括污染、截断、河道硬化、渠化、水系填埋、覆盖,等等,如果不进行系统规划和管理,大运河虽有形骸却无生命。
  (3)城市扩张和急功近利的工程正在吞噬国家遗产。许多地方没有真正认识大运河的生态与遗产价值,而是片面追求眼前利益,开展各类破坏性的工程建设,包括夹运(河)房地产开发、粗制滥造假古董、开发旅游,等等,严重损害了大运河遗产廊道的真实性,导致生态服务功能丧失。
  (4)南水北调的历史机遇和挑战。 这是继京杭大运河开凿以来又一次对以运河为骨架和主体形成的区域生态网络施加的人工干扰。这是对运河遗产廊道保护的一次挑战,同时也是一次历史性机会,如果明智地规划利用,会有利于运河断流和生态功能瘫痪区域系统的生态系统修复和运河遗产保护,从而实现生态与遗产廊道的建立。关键在于系统全面的规划和管理,切勿单一目标导向。

2.3 措施

  (1)尽快由国务院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协调国土资源、建设、文物、环保、林业、水利、宗教等部门,来统筹“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的建设;
  (2)尽快组织专业队伍,系统研究和编制“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
  (3)尽快组织制定《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保护法》,或相关的管理条例;
  (4)尽快成立专家指导机构,制定工作导则,开展相关规划和调研人员的培训工作,避免使这项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发展的工作流于形式或不够细致。

3、关于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的建议

  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大量的古代文化遗产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同时,大规模的城镇建设,使大量具有重要历史、社会和文化价值的近现代工业文化遗产已经或正在被大量拆毁,留下千古遗憾。
  为工业活动设计和建造的建筑、构筑物、生产工艺与工具、工业生产所在的城镇以及景观,以及相关的非物质遗产,与古代的文化遗产一样,都是中国文化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应该研究、讲授它们的历史,认定最具代表性和特色的遗产地,以国际有关遗产保护宪章和中国有关文物保护和管理法规为指导,实施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为此,建议各界政府和社会团体及个人,应充分重视工业遗产的重要价值,开展工业遗产普查、鉴定、保护、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TICCIH)2003年发表的《工业遗产的下塔吉尔宪章》,结合中国工业遗产的特点和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提出以下建议:

3.1 充分认识和重视工业遗产及其价值
  
  工业遗产是具有历史学、社会学、建筑学和技术、审美启智和科研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包括建筑物、工厂车间、磨坊、矿山和机械,以及相关的加工冶炼场地、仓库、店铺、能源生产和传输及使用场所、交通设施、工业生产相关的社会活动场,以及工艺流程、数据记录、企业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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