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伦理学视野中的新农村建设:“新桃源”陷阱与出路
作者:俞孔坚 来源:《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6(3):26-31 时间:2007-06-21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
图1 典型的中国乡村,人与土地的共生体(湖北宜昌,摄影:俞孔坚)
图2 新农村建设名义下的自然河流渠化和“城市化”工程,严重危害自然水系和生态过程
(浙江某地,摄影:俞孔坚)
在土地伦理学的视野里,在新农村建设高 潮中,乡村人地共生体生命的危机体现在两个方面(文爱平,2006;俞孔坚,2006):
(1)原本脆弱的乡村人地生态系统将面临破坏,特别是水系统。村落从选址开基,经过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与环境的适应和发展演化,已经成为大地生命肌体的有机组成。山水格局,沟渠阡陌,护坡池塘,林木坟茔等景观元素,都使乡村生态系统维持在一个非常微妙的平衡状态。长期超饱和状态的耕作和人口压力,使这种平衡变得非常脆弱。因此,来自城市规划师们的“手术刀”对这样一个脆弱的人地共生体来说无疑是很危险的。以建设新农村名义进行的拦河筑坝、河道渠化、硬化以及不慎重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等,都会对原有自然水系统和生态系统带来严重破坏,对大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服务功能带来严重的损害(见图1,2)


图3 典型的新农村规划:呆板恶俗,城市设计师和建筑师设计的理想图景(图象来源:胡伟)
图4 “新农村”样板工程:呆板恶俗,由城市设计师和建筑师设计,当地政府统一建设,
人与土地的割裂,居住与生产过程的割裂(湖北某地,摄影:俞孔坚)
(2)乡土文化遗产景观将面临灭顶之灾,草根社会结构和信仰体系的破坏所谓乡土文化遗产景观,是指那些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政府和文物部门保护的,对中国广大乡村的景观特色、国土风貌和民众的精神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的景观元素、土地格局和空间联系,诸如祖坟,村头的风水树、风水林、风水池塘,等等。每一条小溪,每一块界碑,每一条古道,每一座龙王庙.每一座祖坟,都是一村、一族、一家人的精神寄托和认同的载体,它们尽管不像官方的、皇家的历史遗产那样宏伟壮丽,也没有得到政府的保护,但这些乡土的、民间的遗产景观,与他们祖先和先贤的灵魂一起,恰恰是构成中华民族草根信仰的基础,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稳定的基础,是和谐社会的根基。热爱祖国首先源于热爱自己的祖先和家乡的土地。
号称已进入“第二代欧式别墅”农民住宅的浙江华西村,四车道的宽广马路,兵营式的别墅群,被作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样板,大张旗鼓地在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中宣扬。这对于广大的村镇干部和农民来说,是何等的诱惑!一旦乡村盛行追求起欧式别墅、小洋楼之类(已经如此),其势头会比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再看看成千上万的、来之城市的设计师们又是怎样将及其恶俗、千篇一律的村镇布局、和建筑模式强加给缺乏鉴别能力的广大乡村干部和村民(见图3,4)。如此等等,将会开启中国乡土文化景观的毁灭历程,中华民族几千年来适应自然环境而形成的乡土遗产、充满诗情画意的乡土村落将成为历史。随之,文化认同将随之丧失,草根信仰体系将随之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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