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伦理学视野中的新农村建设:“新桃源”陷阱与出路
作者:俞孔坚 来源:《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6(3):26-31 时间:2007-06-21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三、“新桃源”之路:“反规划”
目标与战略:“反规划”建立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
本文强调中国乡村的山水格局、生态景观、乡土文化遗产和草根信仰体系,是中国乡土聚落“天地—人—神”和谐的基础。像以往历次关于土地的建没和改造运动一样,目前开展的、自上而下的新农村建设,对中国乡村人地共生体来说是一种干扰,必将给这一脆弱的人地关系带来巨大的冲击,如果能避免上述两方面的破坏,中国乡村大地生命和文明进程将得以延续,那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一大机遇,否者,这样的新农村运动则很可能成为危险,危害文明的进程,重蹈“农业学大寨”,“人民公社”,之覆辙。所谓“危机”正包含了这样两层含义。正是出于这样的认识,作者提出新农村建设中的“反规划”途径(俞孔坚 李迪华,等2001,2005):在进行土地整理、拆村建镇、拓路开渠和各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之前,先进行“不建设”规划;应该首先从土地伦理学的角度,关照国土生态安全和维护乡土遗产景观。前者从物质上保障人民的栖息和安宁,后者从精神上保障人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皆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
为此,提出以下两大策略:
1.建立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在各个尺度上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生态安全格局是指对维护生态过程的健康和安全具有关键意义的景观元素、空间位置和联系,包括连续完整的山水格局、湿地系统、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绿道体系,以及中国过去已经建立的防护林体系等等。它是一个多层次的、连续完整的网络。包括宏观的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区域的生态安全格局、和城市及乡村的微观生态安全格局。这些不同尺度上的生态安全格局,共同构成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和健康的生态基础设施。
2.建立乡土遗产景观网络,保护中华民族民间信仰基础。
乡土遗产景观是指那些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政府和文物部门保护的、对中国广大城乡的景观特色、国土风貌和民众的精神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的景观元素、土地格局和空间联系。如古老的龙山圣林、泉水溪流、古道驿站、祖先、前贤和爱国将士的陵墓遗迹,等等。它们应该得到系统完整的保护,形成连续、完整的景观网络。成为人民教育后代和开展游憩的永久空间,并与未来遍布全国的自行车和步行网络及游憩系统相结合。
在中国广大乡村,在漫长的人地共生体的互动和演化过程中,生态安全格局往往和乡土文化遗产景观相叠加而存在,如村落背后的“龙山”,村落前面和边上的“风水池”和“水口”,都是关键的生态景观,也是村落民间信仰的重要依托,因而往往得到时代村民的保护。而对于外在者来说,这些景观元素可能都被视而不见,以致于在建设过程中、和国土整理中彻底破坏。
四、措施
1.尽快由国务院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协调国土资源,建设,文物,环保,林业,水利,宗教,等部门,来统筹“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建设;
2.尽快组织编制“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保护规划。这项工作必须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之前,或至少同时进行,并优先实施;
3.尽快组织制定《乡村景观保护法》,以及《生态安全格局保护法》,作为对文物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规及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规等的补充。
4.尽快成立组织机构和专家指导机构,制定工作导则,开展相关规划和调研人员的培训工作,避免使这项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草根信仰基础的工作流于形式或不够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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