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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乡土景观及其对现代景观设计的意义

作者:俞孔坚 王志芳 黄国平 来源:《华中建筑》2005(04):123-126 时间:2007-06-21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


  a.普通人:即大众,具有群体共性,在一群当地人中并不显得另类和突出的那些人。这种大众的界定,直接和当地的社会构成状况相关。在西藏这样一个宗教因素已经深入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地区,所谓的普通人就不仅包括普通的藏族群众,而且还应包括喇嘛。

  b.使用者和创造者统一:一种文化景观是由人创造的,其目的就是为人所用,尽管这种使用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观看、实际使用及其他等。乡土景观的使用者和创造者必须是统一的,或者说使用者必须主持和部分参与景观的建造过程。以城市住宅和乡村住房为例,城市住宅大多是规划设计人员和工程人员的工作结果,只有在建成之后居民才会搬进来居住、生活,因而不应属于乡土的范畴;而乡村的住房多由居住者自己准备材料、选地基、并确定和安排整个建造过程,虽然靠一家人的力量无法完成建设工作,邻里乡民的帮忙也是以居住者的意志为主,随时听其安排。


  图1:玛尼堆的形成:内在人的参与是乡土景观形成的必要条件(黄国平摄)

  以藏区为例,寺庙建筑的建造虽然很多都是敦请尼泊尔或者汉族工匠进行的,但无论那一个寺庙的建成,都离不开当地民众和喇嘛的参与,藏族文化在寺院的建造和形成中毫无疑问起着主导作用。显然寺庙景观也应归入乡土景观的范畴。而如上图所示的堆玛尼堆的过程,是藏族民众处于自身信仰需要而形成的一种行为,玛尼堆对于他们的习俗来说有着使用价值,因此他们堆玛尼堆的过程,就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与此同时他们又在一定意义上具有使用者的身份(图1)。

  (2 )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景中人和景外人看待景观是不一样的,前者是景观的表达,而后者是景观的印象。Jackson(1984)认为景观存在于人类的生活之中,是一种社会生活的空间,是人与环境的有机整体。主体—内在者和客体—乡土景观相互作用的过程,也就是乡土景观的形成过程,即内在者与周围环境相互调和、相互适应的过程。任何文化景观的形成过程都是人塑造了环境,环境又塑造了人的过程。塑造的过程当然是通过主体的行为进行的,意即人类通过自身的行为创造着环境,环境又反过来通过限制人们的行为影响着我们。行为是文化景观形成过程的中介。乡土景观形成过程的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作为中介的行为的特殊性:

  a.具有功用性。乡土景观的形成过程是使用过程和创造过程合而为一的。使用者和创造者的结合使得创造过程的目的变得更为直接明了,即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这些使用者又是一些普通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基本的需求就是生活、生产。而生产、生活行为又是大众居民最常见的使用行为,这种行为又在一定程度上对既定的景观进行完善和修正,即使用行为也是一种创造行为。可以说乡土景观中的使用行为和创造行为都是有功用目的的(图2,3)。


  图2,3:乡土景观之美和意韵在于它的功用性, 是内在者与周围环境相互调和、相互适应过程的体现:云南哈尼梯田(俞孔坚摄)。

  b.具有自发性。使用者和创造者的结合使景观创造的行为随时可以发生,不受其他因素的约束,只要正在进行行为的人愿意。另外,这种自发还能够从一种个体行为变成一种集体无意识行为,并产生一种综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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