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廊道与大运河整体保护的理论框架
作者:李伟 俞孔坚 李迪华 来源:《城市问题》2004(01):28-54 时间:2007-06-22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关键字:遗产廊道;保护规划;生态基础设施;大运河
Heritage corridor and a primary theoretic framework on study of integ rated conservation of the great canal
LI Wei YU Kong-jian LI Di-hua
Abstract:As a mixture of the trend of regionalization in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and thoughts on greenway, heritage corridors emp hasize not only cultural significance but also ecological and economical value. Though possessing many cultural heritages with a linear form, China has not any regional conservation framework in its heritage system, which give a great impac t on the conservation of those heritages, including The Great Canal. It is point ed out in the article that the construction of heritage corrid...
Keywords:heritage corridor; conservation planning; ecologica l infrastructure; The Great Canal;
在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宝库中,线形文化景观遗产有着独特而重要的地位,但这一重要的遗产种类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目前我国的遗产保护体系中尚不包括有关区域战略性的内容。这一体系由于缺少这部分内容而产生的弊端已经凸现在包括大运河在内的一些重要线形文化遗产保护中。
遗产廊道(heritage corridor)是发端于美国的一种区域化的遗产保护战略方法,同时在其他国家也有类似思路的保护措施。本文认为,重视遗产廊道的保护可以为包括大运河在内的我国的遗产保护提供新的思路。
一 遗产保护区域化的历史趋势
在历史保护领域中,对历史环境的关注很早就开始了。早在1931年由国际智力合作所通过的《雅典宪章》就提出“要着重保护它风景如画(pictur— esque)的特征”。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则更进一步提出了要保护“城市的或乡村的环境”。随着城市规划学科加入到遗产保护领域中,人们开始把文化遗产保护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下来认识。《马丘比丘宪章》、《内罗比建议》、《华盛顿宪章》等重要文献的制定,表明了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实际上已经扩大到整个历史城镇。
遗产保护区域化趋势表现在把自然和文化遗产合二为一。早在1968年,美国就召开了“世界遗产保护”白宫会议,呼吁保护世界的自然风景区和文化遗产,这是官方公开发表的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合二为一最早的文件之一。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正式把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一起作为具有普遍价值的遗产加以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合二为一是这一权威公约的突出特点。公约中有一条“人与自然的共同作品”,后来作为“文化景观”单独列入遗产地范畴。在1984年的世界遗产会议上,人们曾就这个问题做过讨论,许多专家认为,在今天的世界上,纯粹的自然地已经十分稀少,更多的是在人影响之下的自然地,即人与自然共存的区域,这些区域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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