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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神化

作者:童明 来源:《建筑师》 时间:2007-08-09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

  建筑学正包含了这项使命,去表现一种允许人类居住在大地上的一种秩序。在维特鲁威看来,这正是建筑师所必须掌握的重要知识,来指导他的实践。建筑学的思想最终应当指向非现实世界中所感受到的秩序,一种用来作为人类行为程式的永恒秩序,将它引入到现实世界中,从而排除不可预测性和无序变化。这种思维模式,也就是宇宙秩序在人间的建构工作可以说一直持续到18世纪。换句话说,传统建筑对于所有的传统社会而言,指征了宇宙的秩序。

  在给奥古斯都皇帝的上书中,维特鲁威认为对于建筑学意义的关注,“其结果是由于陛下的威力不仅国家合并了各邦而扩大起来,而且还通过公共建筑物的庄严超绝显示了伟大的权力。”

  如果我们以这样一种方式来进行理解,似乎就会将现代建筑(尤其是杜朗和法国革命之后的)贬低成一种 “无意义的”或一种相对“自我指征”(self-referential)的事情。丧失了神化意味的指征,这是否意味着一种急剧世俗化的建筑也被贬低为技术化的房屋?或者必须去在另外一个体系中来判断建筑学转向的合法性?

  在这样的一种信仰危机中,如何坚持建筑学的初始教义则成为一项必然的使命。“我们仍然不能在建筑与房屋之间作出令人满意的区分,尽管我们同时更加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区分必须作出。”

  既然“空间艺术”已经被视为建筑学最为根本的内部特征,我们既不能以不明的“空间艺术”来涵盖所有的建筑行为,把建筑最为本质的意义纳入于内部空间,也不能将所有的空间都纳入到建筑行为之中。

  如何形成一种合理的、针对于建筑空间的解释?

  四

  将建筑空间从广泛的空间概念中限定出来,已经成为建筑学的一项首要而必然的工作。接着也导致多种类型的建筑空间概念已经不断地被辨识出来。
  
  吉迪恩(S.Giedion)在他著名的《空间·时间·建筑》一书中,把空间概念作为现代建筑发展的中心问题来提出,在他后来的著作中,又把建筑史纳入“各种空间的概念化”这一体系中。吉迪恩总共辨分了三种基本概念:“最初的建筑空间概念是同产生自各种体量的力、体量间的各种关系以及相互作用有关,它是和埃及与希腊的发达联系在一起,它们都是从体量产生的现象。二世纪建造的罗马万神庙穹顶,标志着打开了第二种空间概念的突破口,从此之后建筑的空间概念基本上同挖空的内部空间是一视同仁的。第三种空间概念尚在摇篮时期,它主要是和建筑空间的内侧与外侧相互作用问题有关。”很显然,吉迪恩从内部与外部的区分来谈论建筑空间,一个从外界自然中限定而来的人造空间,从而体现出人类精神,他说:“空间形象转移到情绪领域的过程,由空间概念来表现。它表明了人与环境的关系,精神上表现了人类对峙的现实。人们面前的世界,因空间概念而改变。如果空间概念起作用,则首先由该空间概念强制地、图形式地描绘出自己的位置。”同时,基迪恩也从空间内部与外部的区分谈论了建筑学的演进,并且获得了广泛的肯定。虽然这种演进的现象可以得到认同,但是它的根源在此却还没有得到认真的追问。

  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建筑空间构成了一种行为,那么是否所有概念的空间创造都可称作建筑行为,或者这种行为仅仅是针对空间概念中的某一个层次?如果是这样,就存在着在一个体系化了的空间概念中对建筑空间进行定位的问题。这就正如卡西尔(Ernst Cassirer)所认为的,空间经验的所有各种形式并不都在同一水平上,它们按照某种顺序被排列成较低和较高的层次。

  舒尔兹(Christian Norberg-Schulz)将建筑空间定义为存在空间的具体化,这个从海德格尔而来的存在空间的概念,同样也需要在一种层次化了的空间体系中进行定位。于是舒尔兹提出至少可以分辨出来的五种空间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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