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造园专著——园冶
作者:(明)计… 来源:转 时间:2005-03-03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兴造论
世之兴造,专主鸠匠,独不闻三分匠、七分主人之谚乎?非主人也,能主之人也。古公输巧,陆云精艺,其人岂执斧斤者哉?若匠惟雕镂是巧,排架是精,一架一柱,定不可移,俗以「无窍之人」呼之,其确也。故凡造作,必先想地立基,然後定期间进,量其广狭,随曲合方,是在主者,能妙於得体合宜,未可拘牵。假如基地偏缺,邻嵌何必欲求其齐,其屋架何必拘三、五间,为进多少?半间一厂,自然雅称,斯所谓「主人之七分」也。第园筑之主,犹须什九,而用匠什一,何也?园林巧於因界,精在体宜,愈非匠作可为,亦非主人所能自主义;需求得人,当要节用。因者:随基势高下,体形之端正,碍木删桠,泉流石注,互相借资;宜亭斯亭,宜榭斯树,不妨偏径,顿置婉转,斯谓「精而合宜」者也。借者:园虽别内外,得景则无拘远近,晴峦耸秀,绀宇凌空;极目所至,俗则屏之,嘉则收之,不分町畽,尽为烟景,斯所谓「巧而得体」者也。体宜因借,匪得其人,兼之惜费,则前工并弃,既有後起之输、云,何传於世?予亦恐浸失其源,聊绘式於後,为好事者公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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