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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有机食品产业,利国利民(二)

作者: 来源:南京中山植物园 时间:2006-11-25 点击: 进入论坛讨论

              有机食品的市场规则
  中国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部门,要保证生产的产品与国际有机市场接轨,必须了解和掌握国外有机食品的概念和法律上的规定。
  有机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除了本身末受污染,品味好外,其产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跟踪体系,有效地保证了产品在种植、生产、加工、贮藏、运输、产品标识、销售、广告用语乃至最终消费,都在国际组织指定的审查机构的严格控制和管理下,欧共体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分别选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法规。
  有机食品的种植者、加工者、经营者、进出口商之间是在法律监督下的一种相互制约和相互信任的关系,质量裁判是国际组织指定的有资格证书的颁证机构,这些颁证机构的主体是非政府的民间机构或团体,他们在执行裁定的过程中不受上级及各部门的干扰,具有公平、公正和高效率的运行机制,是政府和消费者信得过的“执法者”。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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