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海南省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

作者: 来源: 时间:2007-04-10 点击: 上传:paya

5、古树名木保护

    5.0.1 古树名木要建立档案和标志,明确权属和管理人员,同时,还要进行重点保护。
    5.0.2 对古树名木生长不利的立地条件必须及时进行改进,对腐烂的部位应按外科方法治疗,并保持其古老苍劲的形态。
    5.0.3 古树名木易受蛀蚀性害虫危害,应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进行及时的防治。
    5.0.4 对生长日益衰弱的古树名木,应组织有关科技人员、专家,制订复壮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养护。
    5.0.5 已倾斜的古树要予以支撑,防止倒伏,并要注意美观。
    5.0.6 对有历史背景和具有纪念性意义的已枯死的古树名木应立碑保留。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世外园林版权申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摄影照片,插画,设计作品,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免责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络:admin@shiy.net
现有条评论 | 更多评论..
我要发表看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无需注册)
    如果您还不是世外园林会员,欢迎加入
  • ※ 评论注意事项:
  • 您的评论将在管理员审核后才会显示
  •   
  • 非世外园林会员或未登陆发表评论,评论人名字显示为匿名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