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莲池湖公园、LOGO广场临时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7-07-19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莲池湖公园、LOGO广场临时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 |
| 代理单位: | |
| 投资规模: | 100 |
| 建筑面积: | 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程地点:阳澄湖莲池湖 工程规模(或造价):造价约100万元。 计划开、竣工时间:2007年8月上旬开工,2007年8月底竣工 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 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招标图纸内所有乔木等植物为本次招标范围 |
| 报名条件: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绿化叁级 (6)企业有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 (7)业绩、信誉:近三年有类似项目经验(绿化造价大于等于估价); (8)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近三年有类似项目经验(同上); (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2)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
| 报名期限: | 20007年07月20日—2007年07月20日 |
| 联 系 人: | 余卫东、胡剑青 |
| 联系电话: | 0512-65073070 |
| 联系传真: | |
| 联系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CSSD 11楼 |
| 备 注: | 1、请申请人于2007年7月20日,上午9:30时至 11:00 时,下午2:30 时至 4:30 时,到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建设工程有形市场报名,并提供以上资格预审相关材料。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园区信用管理手册、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近2年的财务审计报表。每个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在建工程列表,类似工程列表。提供资料必须为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不能在报名时提供,可在7月23日前提交给招标人。 2、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9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不少于9(或更大数值)家的,通过从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方面择优选择9(或更大数值)家的单位参加投标。 3、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CSSD 11楼 联系人:余卫东、胡剑青 电话/传真:0512-65073070 E-mail: sztppm@yahoo.com.cn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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