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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虹桥公园、学田公园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的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7-08-14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NTS20070801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南通市虹桥公园、学田公园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的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南通市崇川区建设局
代理单位: 南通广厦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500.000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工程地点 虹桥公园、学田公园内
工程规模 500万
计划开工时间 2007年8月22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7年10月12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7年8月1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7年8月16日
报名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贰级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良好
报名期限: 20007年08月16日—2007年08月16日
联 系 人: 颜斌
联系电话: 0513-85920810
联系传真: 0513-85920810
联系地址: 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101室
备  注: 其他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2项目经理近三年有类似园林工程施工业绩。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 报名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且无任何不良记录;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按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文执行。 5、请申请人于2007年 8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至11时 30分到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经办人须带身份证到场,另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及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并带以上证书原件核对。同时必须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所有证书、业绩证明复印件均需与资格预审文件一并装订成册。(报名申请书、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可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om下载)。 6、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南通市跃龙南路36号
联系人:曹刚
电话:85587969
邮编 22600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101室 联系人:颜斌
传真:051385920810 电话:051385920810
邮编:226009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07年8月16日至 2007年8月16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0时 0分 至 0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7年8月16日至 2007年8月16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0时 0分至 0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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