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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坦头红树林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7-09-15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坦头红树林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农村工作办公室
代理单位: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坦头村
工程规模:红树林修复施工面积为11895.4平方米;总投资约1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承包本招标工程。具体工程数量见施工图及有关资料。
报名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1、具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的;
2、具备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广东省林业局或广州市林业局核发的营林造林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3、企业自2004年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相应绿化面积规模、造价的园林绿化或营林造林工程项目);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在建项目或其它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并且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6、企业财务状况:2006年度由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7、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投标及施工的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8、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9、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10月11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报名期限: 20007年09月17日—2007年09月18日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84682755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滨海花园)
备  注: 投标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滨海花园)
参加资格预审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同时进行,时间为:
2007年9月17 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
2007年 9月18 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及诚信声明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gzzb.gd.cn)。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8468275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39911711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首先对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按《广州市南沙区坦头红树林修复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并将资审结果在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摇珠。
假设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投标报名单位有Y家。
(1)当Y≥12家时,则从中摇出12家单位作为正式投标人。
(2)当5≤Y<12时, 则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3)当Y<5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公开随机抽取,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则认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摇珠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时间为:资格预审网上公示截止时间的下一个工作日上午10:30分进行,业主或招标代理不再另行通知,各投标单位根据网上公示自行前来。)
(7)摇珠由业主(或招标代理)负责组织,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见证,南沙区监察、招投标管理机构等部门现场监督。
(8)摇珠编号按报名流水号(顺序号)自动产生。
(9)摇珠机由业主(或招标代理)或业主(招标代理)指定的人员操作。
(10)如摇珠机出现故障,则按以下办法判断摇珠结果是否有效:
①摇珠的球下落时被卡住或下落过程中出现其他故障时,则出现该故障之前摇出的球全部有效。
②球已落入转盘底部孔洞中但不能滚出或滚出时被卡住,则该球有效。
③在摇珠过程中出现破损的球,破损的球如仍能分辨号码则有效,不能分辨号码则无效。
④摇珠过程中出现突然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摇珠机不能正常工作,则按交易中心采用的备用办法继续摇珠。
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人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处理。
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一正本、一副本)
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内,一份单独提交);
2、投标申请公函(原件);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盖上公章;
5、项目负责人两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盖上公章。资格预审资料中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报名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取消预审资格,并附项目负责人履历;
6、单位简介和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8、企业财务状况: 2006年度由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9、企业自2004年以来完成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10、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11、投标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和拟派出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签署的诚信声明原件一份。
以上资格预审资料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格式要求填报。提交的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及《诚信声明》单独递交外)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若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接受该资格预审资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资审文件格式内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所需原件以复核,凡不能提供原件以证明其资料有效时当无效资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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