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永和永安大道道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添加时间:2007-09-21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 20041214308500001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州永和永安大道道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单位: |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
| 代理单位: |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
| 建筑面积: | |
| 工程简介: | 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永和区内 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永和永安大道道路绿化,绿化面积约48139平方米,绿化内容:种植灌木、地被,具体详见施工图。 预计发包价:约300万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
| 报名条件: |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企业若兼有建筑施工、园林古建筑等其他增项资质的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或以上资质[3];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具备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自2005年9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广州地区以外的企业须具备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颁发的《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证》、或《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备案证书》、或经批准的《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申请表》;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9月24日前3年内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而处于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自2005年9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3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 报名期限: | 20007年09月21日—2007年09月24日 |
| 联 系 人: | 李工 |
| 联系电话: | 020-82978406 |
| 联系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
| 备 注: |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壹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每页资料均要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投标申请人自备密封袋,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招标人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摇珠现场并签到,则认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209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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