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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主干道(科学大道、开泰大道、开创大道)道路绿化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7-11-13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穗开招办函[2007]262、291号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州开发区主干道(科学大道、开泰大道、开创大道)道路绿化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代理单位: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广州开发区主干道(科学大道、开泰大道、开创大道)道路绿化升级工程。(本工程包括:科学大道,道路长约6公里,对中央绿化带、两侧绿化带进行绿化升级,暂定投资约2000万元; 开泰大道,道路长约12公里,对中央绿化带、两侧绿化带进行绿化升级,暂定投资约1000万元;开创大道,道路长约9公里,对中央绿化带、两侧绿化带进行绿化升级,暂定投资约20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报名条件: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凡非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核发资质证书的企业须具备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颁发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证》,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一级或以上的企业;
4.拟委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要求为园林绿化,且要求具有本单位的聘书和聘用协议书,格式可上网下载,具体按穗开建[2006]9号文执行)。
5.投标人自2006年 9月至今在广州地区通过公开招标独立承建(或在建)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所承接的工程,具体为一项或一项以上,且合同额在25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须提供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确定的中标通知书);时间界限及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6.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必须要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的中标结果相一致,招标单位将全部对提供的中标通知书进行核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除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外将进一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7年11月16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报名期限: 20007年11月15日—2007年11月16日
联 系 人: 陈林
联系电话: 020-32053123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备  注: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报名代表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报名。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投标人须知
  1.本工程采用下浮率评标法,下浮率的基数以区财政局审定的预算价为准;
  2.报名费用:人民币100元;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图纸另计)。

  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1]:2007年11月 15 日----2007年 11月 16 日
  上午:9:30 ———-11:30 下午:14:3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85530506-611 /85520192-11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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