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大道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延期)
添加时间:2007-11-13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 津南开施工[2007]035号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天津 |
| 工程名称: | 天津市南大道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延期) |
| 招标单位: | 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
| 代理单位: | 天津市园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
| 建筑面积: | |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南大道绿化工程已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建计[2007]261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单位为 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建设资金为 银行贷款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园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南大道绿化工程 ,总投资27万元,工程规模76株行道树 。 2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 。 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该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所示工程 。 4 工期要求: 2007年12月15日至2008年1月15日 。 5、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报名条件: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或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具有类似工程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天津市建交中心二楼南开区窗口 报名。 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 报名期限: | 20007年11月12日—2007年11月19 15:30日 |
| 联 系 人: | 李玉华 |
| 联系电话: | 022-60357599 |
| 联系传真: | 022-60357599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厦门路51号(天津市园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0203 ) |
| 备 注: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电话通知,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持投标报名确认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厦门路51号 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建设单位: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38号 邮政编码: 300381 联系人: 李斌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公章)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260号 邮政编码: 300010 联系人:于大明 电话:022-24455227 传 真:022-2445522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园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厦门路51号 邮政编码: 300203 联系人:李玉华 电话: 022-60357599 传 真: 022-60357599 |
相关信息
世外园林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摄影照片,插画,设计作品,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免责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络:admin@shiy.net我要发表看法
- ※ 评论注意事项:
- 您的评论将在管理员审核后才会显示
- 非世外园林会员或未登陆发表评论,评论人名字显示为匿名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