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用房二次装修和萝岗中心区景观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7-11-29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行政办公用房二次装修和萝岗中心区景观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 代理单位: | 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
| 建筑面积: | |
| 工程简介: | 建设地点: 广州萝岗新城内 规模: 二次装修建筑面积22284㎡;园林绿化建筑面积64000㎡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二次装修及园林景观工程。 预计发包价:约6000万元(其中,二次装修工程约3900万元;景观工程约2100万元)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安排 |
| 报名条件: |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如由联合体形式组成的联合体,各方都必须提供各自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由联合体形式组成的主体方必须提供以上两证,参加方只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和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 壹 级资质的项目经理(联合体以主投项目经理为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 2005 年 10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范围内的工程,包括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和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方能承担的装饰装修工程和园林绿化专业为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方能承担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上要求需同时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并同时提交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如由联合体形式组成的,联合体各方都必须提供各自相应的业绩;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广州地区勘查设计备案证》、《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投标人如由联合体形式组成的联合体,则主体方需提供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和《广州地区勘查设计备案证》,参加方需提供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7 年 12 月 4 日前 2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政园林局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 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 为主体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协议按本公告附件三提供的格式)。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单位必须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及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和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此两项资质不允许联合体。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允许联合体。 15、投标人需提供拟派驻本项目管理架构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岗位证及社保证明。投标人如由联合体形式组成的,则联合体各方需提供各自管理架构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岗位证及社保证明。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7 年12 月4 日前2 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纪录。 18、投标人如由联合体形式组成,其提交的投标资料以加盖主体方的法人公章为有效。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少于等于20名时,择优选取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择优选取前20名并从中抽取 12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 报名期限: | 20007年12月03日—2007年12月04日 |
| 联 系 人: | 孙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0-82112069 |
| 联系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
| 备 注: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020-8211206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卢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306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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