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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学城萝岗中心区启学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7-12-10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州科学城萝岗中心区启学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代理单位: 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广州科学城萝岗中心区启学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17000平方米,绿化内容:种植乔木、灌木球、灌木带、地被,具体详见施工图。
预计发包价:约133万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报名条件: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叁级以上的企业;
3、拟委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要求为园林绿化,且要求具有本单位的聘书和聘用协议书,格式可以上网下载,具体按穗开建[2006]9号文执行);
4、投标人自2005年8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本条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5、广州地区以外的企业须具备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颁发的《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证》、或《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备案证书》、或经批准的《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申请表》;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3 日前3年内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而处于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自2005年8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本条第2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2];
1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按本工程规模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报名期限: 20007年12月12 09:30-1日—2007年12月13 14:00-1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20-8208670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备  注: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32053123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3206769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82090204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核的预算价下浮25%)。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壹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每页资料均要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投标申请人自备密封袋,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招标人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摇珠现场并签到,则认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
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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