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汽车城道路景观工程绿化2-1标段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7-12-10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花都汽车城道路景观工程绿化2-1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单位: | 广州市城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
| 建筑面积: | |
| 工程简介: | 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1) 招标内容: 绿化2-1标段包括车城大道(路中线以南、东风大道路中线~岭西路路中线)、东风大道(路中线以东、车城大道路中线~车城四号路路中线)、车城三号路、车城四号路(路中线以北段)、岭西路(车城四号路路中线以北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工程;要求保养期为一年(其中成活保养期为3个月、保存保养期为9个月); (2)规模:绿化面积约34820㎡,其中绿化2-1标段18418.1㎡ 预计发包价:绿化2-1标段约173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
| 报名条件: |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市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初级或以上相关专业职称,须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相关专业指园林(类)、园林绿化(类)或林业专业; 5、投标人自 2005 年 12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并且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2007 年 12 月 10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自 2005 年 12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6、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报名,否则不予通过。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 报名期限: | 20007年12月12 9:30—11日—2007年12月13 14:00 —日 |
| 联 系 人: | 罗小姐 |
| 联系电话: | 020-36867696 |
| 联系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
| 备 注: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招标单位: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小姐 联系电话: 3686769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城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13632403154 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核的预算价下浮25%)。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壹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每页资料均要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投标申请人自备密封袋,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招标人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摇珠现场并签到,则认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 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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