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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河(独立高中至木木强 水库、水声水库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7-12-11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穗开计[2007]4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南岗河(独立高中至木木强 水库、水声水库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州市萝岗区林业和水利管理中心
代理单位: 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建设地点:广州南岗河(独立高中至木木强 水库、水声水库段)
招标内容、规模: 种植乔灌木、地被等,绿化面积约21万㎡ 。
预计发包价: 1200 万元
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报名条件: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需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1. 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企业资质(不含公示期内资质)并通过年审;2. 具有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颁发的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
3、投标人拟派担任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要求具有本单位的聘书和聘用协议书(格式可上网下载,具体按穗开计建[2006]9号文执行);且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备案;项目负责人自2004 年 11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核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自 2004 年 11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园林绿化项目造价在8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需同时提供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确定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核对;(提供的业绩必须注明:工程详细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及监理方的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人的手机及办公电话等资料)
5、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审计的完整的近两年企业财务报表(以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其中净利润要为正数。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7 年 12 月 14 日前 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水、电专业、园林专业、测量专业、材料专业等所有相关人员)、资料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时须提供连续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附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水、电专业、园林专业、测量专业、材料专业等)提供职称证、身份证,专职安全员、资料管理人员提供上岗证、身份证,原件核对;投标申请人须按本工程规模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
15、项目负责人须常驻工地现场不更换。
16、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报名期限: 20007年12月13日—2007年12月14日
联 系 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 020-82111867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备  注: 招标单位:广州市萝岗区林业和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 82111867
项目代建单位(代业主):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3206769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13533622820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7 年 12 月 13 日14 日 上午10:00 — 12:00下午:13:30 — 15: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计算招标预算价,并经开发区财政局审定,最高限价为经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下浮25%.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贰 份, 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报名代表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报名。
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均应到场,否则视为弃权)。
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八、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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