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区域水厂三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8-01-08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 JYS200801005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苏南区域水厂三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单位: |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
| 建筑面积: | |
| 工程简介: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苏南区域水厂三期期工程内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JYS20080100501 园林绿化 公开招标 70 2008-2-18 JYS20080100502 园林绿化 公开招标 35 2008-2-18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2 |
| 报名条件: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叁级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1、本工程报名时间为 2008 年 1月 8日至2008 年1月 14 日,上午 8时 30 分至11时00分,下午 1 时00 分至4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朝阳路55号西单元5楼502室)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投标报名表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办人的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及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社保证明必须附有上年度交费的凭证)。并把报名资料投入第6报名箱中(报名资料及“投标报名表”需密封档案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投标申请人可从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jyztb.net)资料下载栏目中获取“投标报名表”及“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装袋密封后,于 2008 年1月 15 日上午 8时 30 分至 11 时00分前送至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朝阳路55号西单元6楼606室)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出具的本票或汇票,帐号: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2030155260000125 浦发银行江阴虹桥路支行),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的身份证和社保证明、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社保证明, 其中社保证明必须附有上年度交费的凭证,提供承建类似工程的有效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需提供工程合同)以备查验;同时受到各种处罚的必须主动提供资料,否则一旦发现,将取消入围资格。(注:所有送交的原件资料需复印一份,编好目录及页码,单独装订成册,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起递交。) 5、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8年1 月 16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单位超过9家时,由抽签确定不少于9家的投标单位作为潜在投标人。 6、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
| 报名期限: | 2008年01月08日—2008年01月14日 |
| 联 系 人: | 王星林 |
| 联系电话: | 0510-86276718 |
| 联系传真: | |
| 联系地址: | 江阴市朝阳路55号西单元502室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备 注: |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江阴市延陵路224号 联系人 王星林 电话 0510-8627671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阴市朝阳路55号西单元8楼 联系人 徐亚萍 电话 0510-86859755 |
世外园林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摄影照片,插画,设计作品,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免责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络:admin@shiy.net我要发表看法
- ※ 评论注意事项:
- 您的评论将在管理员审核后才会显示
- 非世外园林会员或未登陆发表评论,评论人名字显示为匿名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