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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中心区1#、3#路等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8-01-10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萝岗中心区1#、3#路等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代理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建设地点:萝岗中心区
招标标段划分及内容、规模:萝岗中心区1#、3#路等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内容、规模:1、1#、2#(2K0+000—2K1+380)、3#、4#、5#、6#、17#、22#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为全线绿化苗木的采购、种植、养护及水管、道路景观工程的施工等,具体数量按施工图。2、萝岗中心区荔枝公园绿化工程包括:荔枝公园内道路、景观(水景、亭、榭等)建设、绿化、广场、公共配套设施及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预计发包价:萝岗中心区1#、3#路等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预计发包价: 约3700万元(暂定)。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报名条件: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凡非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核发资质证书的企业须具备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颁发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证》,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一级或以上的企业;
4.拟委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有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为园林绿化,且要求具有本单位的聘书和聘用协议书,格式可网上下载,具体按穗开建[2006]9号文执行。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自2004年 11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所承接的工程,具体为一项或一项以上,且合同额在12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绿化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须提供经广州地区(含广州市、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有效的建设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资格预审委员会将对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或咨询;中标通知书时间必须是2004年1月之后的方为有效,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必须是2004年11月之后的方为有效,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须承诺保证投标报名全部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除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外将进一步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单位或个人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年 1 月 16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2.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3.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报名期限: 2008年1月15日—2008年1月16日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82075769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备  注: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 谭工、陈工
联系电话:3205312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82075769
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参照《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二、本工程依法参照《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报名资料一式二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资格审查资料的每一页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次装订要求采用线拉或压胶的装订方式;资格审查文件的封面上边显示写上投标工程名称、中间注明“资格审查文件”、下边显示投标人全称和联系人姓名及移动电话号码<保证能随时联系>,投标人在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
四、报名代表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报名。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同时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时)、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投标人须知
本工程采用下浮率评标法,下浮率的基数以区财政局审定的预算价为准;
萝萝岗中心区7#、9#路等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与萝岗中心区1#、3#路等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标同时进行招标公告,同一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两个标,但是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报一个标,并且同一投标单位只能成为一个标的中标人(两个标分别开标,各标段的正式投标人一旦成为某个标的中标人,必须放弃另外一个标的投标资格)。
八、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九、如投标单位在取得正式投标资格后不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不参加开标会,招标人将此行为上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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