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丰渚园建设工程景观环境改造部分(重新招标)
添加时间:2008-02-25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 惠交13【2008】00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惠州市丰渚园建设工程景观环境改造部分(重新招标) |
| 招标单位: | 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
| 代理单位: |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
| 建筑面积: | |
| 工程简介: | (一)工程名称:丰渚园建设工程景观环境改造部分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丰渚园 (四)工程造价:约700万元 (五)工程规模:包括园路、驳岸维修及绿化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丰渚园建设工程景观环境改造部分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工期为 250 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100%政府投资 |
| 报名条件: |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或一级项目经理1人、职称为风景园林类高级工程师;风景园林类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1人 ;建筑类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1人;高级绿化(或花卉)技工2人。 报名资料: (一)本市企业和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 1、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项目负责人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职称证书(若报名条件中职称一栏有专业要求,职称证书无体现者,则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原件证明其相应专业); 6、风景园林类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人员及建筑类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证书(若报名条件中职称一栏有专业要求,职称证书无体现者,则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原件证明其相应专业) 7、高级绿化(或花卉)技工提供由省建设厅、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8、须提供报名人员的交易员进场证。 (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 1、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提交《惠州市外来园林绿化企业单项投标申请表》(从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并按“填表说明”提供附件资料。) (三)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和《惠州市外来园林绿化企业单项投标申请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
| 报名期限: | 2008年3月3日—2008年3月3日 |
| 联 系 人: | 蓝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2-2682501 |
| 联系传真: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惠州市下埔路16号) |
| 备 注: | 报名时间:2008年3月3日9:00~11:30,14:30~16:30携带上述资料在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惠州市下埔路16号)办理报名手续。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并于2008年3月4日15时00分在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 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交易员进场证,拟派本工程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必须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发布会、施工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会。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联系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82501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蒙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383021 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0752-2117117 |
世外园林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摄影照片,插画,设计作品,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免责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络:admin@shiy.net我要发表看法
- ※ 评论注意事项:
- 您的评论将在管理员审核后才会显示
- 非世外园林会员或未登陆发表评论,评论人名字显示为匿名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