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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学城创卫绿化完善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8-02-26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州科学城创卫绿化完善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代理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建设地点:广州科学城
招标内容、规模:广州科学城创卫绿化完善工程(一期)绿化面积约272000平方米,包括蕴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周边山体护坡、广州中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周边山体护坡、浩丰地块、茅岗自留地快周边护坡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预计发包价:约4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报名条件: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凡非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核发资质证书的企业须具备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颁发的《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证》,或《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备案证书》;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或经批准的《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注册申请表》。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壹级或以上的企业。
4、拟委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要求为园林绿化,并须提供社保证明,且要求具有本单位的聘书和聘用协议书,格式可上网下载,具体按穗开建[2006]9号文执行);
5、投标人自2005年 2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类似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有效的建设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2月 29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根据穗开规[2007]159号文,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报名期限: 2008年2月28日—2008年2月29日
联 系 人: 李小萍
联系电话: 020-82075769、13710808062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备  注: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 32053123、1371053184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萍
联系电话: 82075769、13710808062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2月28日--29日上午9:30 —11:30下午2:0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参照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二、本工程依法参照《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计算招标预算价,招标预算价下浮25%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在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报名代表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代表为被委托人时)、身份证办理报名。
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或未执上述要求证件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六、为维护正常的招投标秩序,特对招投标过程作如下规定:
1、投标人不得擅自不参加开标会,因故不参加开标会的,应在开标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2、投标人在获得正式投标资格后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擅自不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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