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苏州伊顿国际学校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8-04-23 点击: 上传:paya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苏州伊顿国际学校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苏州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苏州中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1. 苏州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的 伊顿国际学校绿化工程 已经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中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东渚分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工程造价约70万元。
招标金额:7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8-5-10 至 2008-6-1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0001
标段内容 伊顿国际学校绿化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70
报名条件: 1.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
企业业绩和信誉 业绩、信誉良好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业绩、信誉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申请人其他条件: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高新区区外企业提供进苏州高新区的资质核验书原件及复印件(请至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办理);
3)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注:入围办法:合格单位5家或者以内则全部入围;5家以上则业主指定2家抽签3家单位入围。

2.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上午起时间: 上午止时间 下午起时间: 下午止时间
获取文件地点:
3. 请申请人于 2008-4-22 至 2008-4-23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08-4-23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08-4-23 下午 15:00
投标箱号: 投标箱三(暂定,注意当天大屏幕)
报名期限: |
联 系 人: 张冲
联系电话: 0512-68083666
联系传真: 0512-68096920
联系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156号苏州中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备  注: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156号
联系人: 张冲
传真: 0512-68096920
电话: 68083666
邮编: 215011
E-Mail: zhonghuikuaiji@163.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郄伟丛
性别: 女 卡号: 107
职称或执业资格: 工程师
上岗卡号: 10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08-4-22 至 2008-4-23
世外园林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摄影照片,插画,设计作品,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免责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络:admin@shiy.net
现有条评论 | 更多评论..
我要发表看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无需注册)
    如果您还不是世外园林会员,欢迎加入
  • ※ 评论注意事项:
  • 您的评论将在管理员审核后才会显示
  •   
  • 非世外园林会员或未登陆发表评论,评论人名字显示为匿名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