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鹿湖森林公园大门、停车场、绿化带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8-10-16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天鹿湖森林公园大门、停车场、绿化带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单位: | 广州永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
| 建筑面积: | |
| 工程简介: | 根据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书,天鹿湖森林公园大门、停车场、绿化带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13926084164 代理单位:广州永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房先生 联系电话:13724877119 二、项目名称:天鹿湖森林公园大门、停车场、绿化带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萝岗区天鹿南路天鹿湖 投资规模:人民币 4180.00万元 建设规模:55940.0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广场、大门、停车场、道路等设施建设。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建设规模内所有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全过程监理以及概、预、结算的审核(含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附加工作及额外工作)。 三、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四、报名时间:2008 年10月14日和2008 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0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
| 报名条件: |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 3、投标人2005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监理的类似工程业绩(指达到第五条第2点资质等级方能承接工程,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和由广州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的条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时不允许更换),须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的所属单位必须与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的单位一致; 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已在广州建委有效备案;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资格、注册证、职称证书、身份证,自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之日起向前计不少于半年的社会劳动保险); 7、投标申请人在2005年至2007年没有偷税、漏税情况且2005至2007年度主营业务均盈利(须提供2005、2006及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完整复印件);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10月15日前 两 年内的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2、企业没有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及招标代理工作;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4、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15、投标人报名时提交入穗网上备案材料及查询路径。 六、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5名且少于或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择优选取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择优表见附表2)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择优表见附表3) 七、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一正一副,装订成册,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1) 2、《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附表2) 以上资料如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所提交的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在报名时提交,各投标报名单位同时自备文件密封纸袋,以便现场密封报名资料。 如发现投标单位有隐瞒或虚报资料或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中所报的项目总监与报名时所报的项目总监不一致的情况,该单位的资格预审将不通过。 八、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 2、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3、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
| 报名期限: | 2008年10月14日—2008年10月15日 |
| 联 系 人: | 房先生 |
| 联系电话: | 13724877119 |
| 联系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永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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