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江山市清湖镇前村村山场林木出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8-06-05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其它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江山市清湖镇前村村山场林木出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清湖镇前村村经济合作社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一、招标单位:清湖镇前村村经济合作社
二、工程内容:出售前村村集体山场雪压林木,约有330立方米杉松木。
三、工期:取得采伐证之后二个月内砍完运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6月9日至10日下午5时止到清湖镇招标中心报名。报名地点,清湖镇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现金)10000元整。
报名条件: 五、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报名时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交招标资料费200元。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2008年6月11日上午9时在清湖镇政府会议室进行。报名人未按时参加投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不退还资料费。
七、投标押金:投标时交投标押金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八、投标办法:工程经公开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以最高价且高于保留价者中标。两人以上同时中标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一名中标者。
九、付款办法:中标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十、标书填写
1、标书填写要规范,用大写或小写写明所投标段报价,并签字盖印。投标报价以元为最小单位。
2、标书模糊不清、空白标、无投标人姓名和盖印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十一、合同签订
1、中标者接到中标通知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和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2、如中标者未按前一款中执行,建设单位将取消中标者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二、未尽事宜由业主单位负责解释,并以补充形式或通知告知投标人。
十三、本招投标文件为施工合同附件,一经参加招投标会议,即表明投标人已同意上述条款之规定。
报名期限: 2008年6月9日—2008年6月10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清湖镇政府会议室
备  注:
世外园林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摄影照片,插画,设计作品,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免责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络:admin@shiy.net
现有条评论 | 更多评论..
我要发表看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无需注册)
    如果您还不是世外园林会员,欢迎加入
  • ※ 评论注意事项:
  • 您的评论将在管理员审核后才会显示
  •   
  • 非世外园林会员或未登陆发表评论,评论人名字显示为匿名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