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阁公园设计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8-03-12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州市黄阁公园设计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
| 代理单位: | 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
| 建筑面积: | |
| 工程简介: | 一、项目名称:黄阁公园设计 二、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路与凤凰大道东北侧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沙区黄阁镇,根据2007年编制的《南沙区黄阁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该项目拟作为“汽车主题公园”。用地总面积约36万平方米,投资规模约8000万元。 四、招标内容: 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招标范围为黄阁公园园林景观设计、公园内建筑设计及相关工程的勘察工作。 五、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3月14日至3月17日 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
| 报名条件: | 七、报名条件: 1、具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4、 设计单位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 5、 拟派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必须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6、 具备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或《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 7、 报名前单位及设计总负责人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完成IC卡手续; 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9、 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1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2、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公园或风景区景观规划设计项目;“近三年”是指2005年1月1日至今。 八、资格符合性审查及择优条件 1、 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进行投标的资格预审,即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为报名条件。 2、 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8家时,则以评分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8家正式投标单位。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超过8家但多于5家(含5家)时,则全部确定为正式投标单位。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5家时,则重新接受报名及进行资格预审。 九、报名时报送的资审资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印制格式,格式可在http://www.gzzb.gd.cn下载,一式两份不需装订); 2、 封面; 3、 资格预审文件目录(格式自定); 4、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5、 资格预审审查表; 6、 资格审查申请递交信(原件); 7、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 9、 企业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证书、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包括证书的种类、级别以及证书规定允许承接任务的范围;(原件核对); 10、 《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或《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原件核对); 11、提供设计单位近三年完成的公园或风景区景观规划设计业绩经验及获奖的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情况等)(原件核对); 12、 拟派的设计总负责人职称证、业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核对); 13、 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职称证及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核对); 14、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设备、应用软件的证明材料; 15、 满足“报名条件”第8至12点要求的说明; 1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审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应以中文编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人于每页签名,编制流水页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正本、一副本,正副本内容必须一致,在报名时递交,并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备能装下其资格预审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十、中标人的确定 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个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人一般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年修订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的有关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80%比例计算,且设计费总价不超过概算的3%。 |
| 报名期限: | 2008年3月14日—2008年3月17日 |
| 联 系 人: | 肖小姐 |
| 联系电话: | 020-38472292 |
| 联系传真: | 020-38900026 |
| 联系地址: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
| 备 注: | 十一、建设单位: 1. 名 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2. 地 址: 广州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号N6区 3. 联 系 人:郜先生 4. 电 话:020-39910656 5. 传 真:020-84986620 6. 邮政编码:511458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 1. 名 称: 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09号华标广场荟华阁1702房 3. 联 系 人:肖小姐 4. 电 话: 020-38472292 5. 传 真: 020-38900026 6. 电子邮箱: gdynjl@126.com 十三、交易服务机构: 1. 名 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2. 地 址: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3. 网 址:http://www.gzzb.gd.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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