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市城区主要道路、河流景观照明设计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8-03-24 点击: 上传:paya| 项目编号: | TZA200803022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通州市城区主要道路、河流景观照明设计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通州市建设局 |
| 代理单位: | |
| 投资规模: | |
| 建筑面积: | |
| 工程简介: | 通州市城区主要道路、河流景观照明设计工程经通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进行公开招标,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现采用公开招标形式优选设计单位,工程招投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通州市城区。 2.工程规模及范围:世纪大道(世纪大桥——金南桥)、交通路(金南桥——老通掘路口)、通海路(体育馆——师范桥)、建设路(师范桥——北洋桥)、人民路(虹西路——金沙中学)、新金路(汽车站——城市之星小区)、银河路(新通掘路——老通掘路口)、朝霞路(新通掘路——老通掘路口)、碧华路(新通掘路——老通掘路口)、大庆路(新通掘路——老通掘路口)、中心竖河(碧华路——师范桥)、金沙横河(新通掘路——老通掘路口)上述道路、河流两侧建筑物外景景观照明、公共开敞绿地、广场、桥梁等为本次景观照明设计内容。 3.计划完成时间 : 2008年6月30日 |
| 报名条件: |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园林)或建筑、装饰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近两年具有关于城市景观照明方面的设计业绩、信誉。(至少提供一份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类似城市景观照明设计业绩(至少提供一份相关成果)。 三、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负责人的资历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完成过类似设计业绩,并达到合格标准。 7、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银行信誉。 四、报名 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设计招投标的单位,于2008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及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资料(提供原件备核查)到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报名(行政中心4号楼)。 2、报名同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材料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各类人员的技术构成、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情况、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类似设计业绩、本单位正在承担的设计项目情况等。以上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资格预审在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3、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可以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08年3月21日至2008年3月28日上午11:00 |
| 报名期限: | 2008年3月21日—2008年3月28日 |
| 联 系 人: | 季海云 |
| 联系电话: | 0513-86514847 0513-86524058 |
| 联系传真: | |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通州市碧华路市行政中心五楼5034室 |
| 备 注: | 招标人:江苏省通州市建设局 地址:江苏省通州市碧华路市行政中心五楼5034室 联系人:季海云 联系电话:0513-86514847 0513-86524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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